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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女子因夫妻问题携子女跳楼身亡,您怎么看?
矛盾,家庭,生命合肥女子因夫妻问题携子女跳楼身亡,您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三月十二日早晨六点五十分左右,长丰县公安局接报警:该县某小区三人坠楼,三人为:母亲:29岁,女儿:4岁,儿子:2岁。三人当场无生命体征,经调查,该女子因家庭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携年幼儿女跳楼自杀!您认为什么样的矛盾才能导致如此的想不开,不能离婚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新闻不是第一次看到,如果不是绝望,谁舍得丢下这花花世界,还要带上自己的亲骨肉。
首先看看她生活的环境,现在很多女性都是和夫家关系不合,婆媳关系不好,丈夫不理解,最后导致抑郁。
而抑郁这个心理疾病很多时候不被人理解,甚至可能还会被认为是种矫情。
但除了道德谴责,法律对此也无能为力,除非说婆家有对其家暴的情形存在,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但对于她自己和孩子而言,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多关系活着的人,从现在就开始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刚看到这样的新闻,第一反应是悲伤。
对于情况的发生,也实在是太残忍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期的思想包袱没有解开,而当下的状况又陷入了另一个更加糟糕的状态,解脱也许是逃离的最好办法,压力太大了。
至于说什么样的矛盾,该女子因家庭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这事情到底是怎样一情况非得逼该母亲到达死的边缘实在是无法忍受。
或许有外界的见识,人际关系交往,用离婚解决问题的概率会更高,而如果是一个在家相夫教子的母亲而言,每天面对的都是家庭的大小事务及无处发泄的情绪,走极端的概率就更高。
生命只有一次,好好珍惜父母给予我们的生命!人一生都在错与对,美与丑的中间徘徊。无时无刻都在不停的思索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矛盾是构成一切事物的根本,人本身就是一个大大的矛盾。于是,人每天都生活在矛盾之中,为解决每一个矛盾而思考,思考生命的存在和意义。
我们应当感谢矛盾,再矛盾中,我们知道了生命的存在和赋予我们的一切都是神圣的。对于生命这种神圣,我们应当报以最大的不可侵犯的尊重。我们的成长,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感情,以及我们的一切,都是生命的恩赐,所以,我们要以最诚切的心去爱护和回报生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这个妈妈的行为超越了常理,最可惜的是无辜的孩子。也可能她本身有抑郁症或心理问题,夫妻吵架可能只是事件的导火索,是压跨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就夫妻感情而方,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时常关注枕边人的心理状况、心理需求,多跟他(她)做亲密无间、无话不谈的朋友。适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引导,相互之间多帮助鼓励。
同时要防止把“踢猫效应”延伸到家庭。有的人在单位能对同事,领导笑脸相待,能对陌生人礼貌相迎,却在自己最亲,最近的人面前一点委屈都受不了,一点耐心都没有,甚至把在单位受的气带回家里。这是非常不恰当的,家是温馨的港湾,有委屈可以跟家人诉说,寻求帮助,但不能发火。
总而言之,家庭不是讲理的地方,是讲理解的地方,夫妻之间多交流,多理解家庭才和谐,社会才和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该女子应该是患有抑郁症,导致对家庭关系,甚至对子女的将来命运都产生负面看法,以至于把自己的女儿都带上绝路,表面上看是家庭关系导致的悲剧,其实更多的是女子的丈夫缺少对抑郁症的基本认识,如果丈夫能早点认识到妻子患有抑郁症,就会早点带妻子就诊,也不会有悲剧的发生!当然,夫妻关系恶劣也是导致抑郁情绪的一大因素。不管怎么说,丈夫缺少对妻子的关爱是基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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