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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过后,不愿意上班,咋办?
自己的,疫情,工作疫情过后,不愿意上班,咋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慢慢熬,一切都会过去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调整好自己的心情,不愿意上班时自己适应了舒适的状态,可以想象下你要过上什么样的日子,再想想如何实现这种日子,也许就得到答案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过后没上班,是什么原因呢?上班不上班我觉得还是你个人的主观意识问题,工作到处有,看你想不想做,你是要做那种轻松又赚钱的工作,你要看看是不是你能做的!又脏又累工资又低的工作,你又不想做,那我建议你还是做梦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样、但不知道你是所处哪一个行业、我所在的是教育行业、本来6月份以为可以上班了、但是等来公司解散消息、目前正在找工作、如果自己资金不算紧张可以挑份觉得相对较好的工作、如果资金紧张那就先找一份自己相对觉得还可以的工作然后继续找自己满意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要再等了,闲的时间太长会有惰性,哪怕工资不高也要先找个工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摆地摊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该找个工作了,不然思想都会懒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期间不上班的也有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有如下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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