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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太原看房时摔下楼梯致十级伤残,“小心地滑”能否成为免责金牌?
安全,管理者,金牌顾客太原看房时摔下楼梯致十级伤残,“小心地滑”能否成为免责金牌?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顾客太原看房时摔下楼梯致十级伤残,“小心地滑”能否成为免责金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应该成为免责金牌!首先是你应该给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环境,如果连安全都不能保证,谁还敢给你做交易。提示牌只是你做好安全环境下的附住设施,而不能只立个牌子,而把安全工作给忽视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明显标示是必要的。如果明知地面路滑或陡跷,不采取警示行为的,消费者受到伤害,作为路面的管理者,是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尽到了警示行为的,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可以从人道主义角度,象征性的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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