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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对环卫工追赶辱骂持木棍及砖头打伤老人,算寻衅滋事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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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醉酒男对环卫工追赶辱骂持木棍及砖头打伤老人,算寻衅滋事罪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算。不能因为醉酒而轻判,醉酒之人心里是明白的,只是有些行动不协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是哪个法官来判了,如果请南京那位法官来判的话,可能要判这个环卫工人有罪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喝酒醉还把其它的人打伤,或者还做出其它更坏的事,从法律上讲,应该是罪加一等!因为喝酒醉到好事坏事都分不清,这本身就是和吸毒一样,是一种犯罪,如果再犯其它罪,应该算是数罪并罚,所以要罪加一等才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醉,不是逃避法律惩罚的理由,正如酒驾驶醉驾,反而更要加重处罚。在一起喝酒的都清楚谁醉酒后会发酒疯,所以同喝的酒友也应该连带处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事之前已经发生过很多次,很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果造成老人重伤,则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当然,如果情节轻微的话,也可能只被认定为一般治安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而不认定为犯罪。
下面我展开讲讲
长春环卫工扫地灰呛到醉酒男被殴打
一、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虽然很多人说,醉酒的人在醉酒时对其行为不具有控制能力,或者不具备辨别能力。这和精神病人在发病时的情况非常相似。既然精神病人对其发病时的行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醉酒的人在醉酒时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是因为与精神病人不同的是,精神病人对其是否发病,何时发病是无法控制的。而醉酒的人对其是否饮酒,饮酒多少是可以控制的。而其对于醉酒后可能对其他人产生损害的后果是可以预知的,但其却仍然选择饮酒,说明其对损害后果至少是持一种间接故意的心态,也就是发生什么后果都持放任的态度,所以对醉酒后所犯的罪行就应当承担责任。
二、醉酒男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不同在于,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殴打、追逐他人具有随意性,也就是属于无事生非,目的是为了发泄情绪等,或者虽然有一定的原因,但这种原因属于没事找事,一般人不会因此殴打、追逐他人。而故意伤害罪中,行为人的伤害行为是有原因的。
题主的问题里,醉酒男因醉酒对环卫工进行辱骂、殴打,显然属于无事生非,没事找事,因此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刑法中要构成犯罪,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否则只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拘留。
那么,什么程度才能达到情节恶劣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追逐他人的;(五)随意殴打、追逐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追逐、辱骂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这里,醉酒男子追逐、殴打老年人,而且已经打伤,所以高概率已经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所以有很大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是如果醉酒男将老人打成重伤,由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高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所以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
两男子醉酒后殴打环卫工被抓
最后,酒品不好就不要喝酒了,我国不但醉酒犯罪要负刑事责任,醉酒签订的合同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要么不喝酒,要么酒后就要约束自己的言行,防止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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