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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户拿一个五年前的卖粮食条来要钱,大家说这事怎么解决?
粮食,不给,公粮一个农户拿一个五年前的卖粮食条来要钱,大家说这事怎么解决?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个农户拿一个五年前的卖粮食条来要钱,大家说这事怎么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这个问题确实是个难题,难就在买稂与卖粮的账拉的太长了。买粮人想劣账,不管怎么说钱应该给,出于道德必须给,不给良心上说不过去,人家的血汗钱。如果真不给那就起诉,.法律是公正的。卖粮人一定能够德道血汗钱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农户拿一个五年前的卖粮食条来要钱,大家说这事怎么解决?
这个问题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以下提供一点思路。
1、如果条子上有关于付款的期限(例如限某某日内结算提款过期作废),属于双方关于付款的约定,如果过了期限,可视为对权利的放弃,不用再付款。
2、如果双方对于付款没有约定,则根据《民法典》188条的规定,付款的期限为三年。如果卖粮者一直主张付款而对方一直没付,诉讼时效一直延伸,最多至二十年,如果收粮者拒绝付款,从拒绝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3、如果收粮者同意付款,可以不受诉讼时效限制,随时可以付款。
付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司法程序,诚信黑明单是万能钥匙吗:
当然要给钱,欠账还钱理所当然,何况是农民的血汗钱。民法规定有效期受理为三年,那么三年后是否不受理呢。那么就助长了欠账人的嚣张,他们都会有任何理由,把所欠账赖到三年之后就可以一了百了吗。
对农村人卖粮款老板所出的欠条,是根本没有失效期的。你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向司法部门起诉,让他们进入诚信黑明单,然后老赖们就会主动结账还钱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给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卖粮条是卖粮的唯一凭证,纵然是过上五十年,卖粮人也可以去向买粮人要钱。买粮人当初因为资金原因给卖粮人打白条,已经理亏,在若干年之后再不履行还钱义务,从道义上说不凭良心,从法律层面说属违法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古往今外,天经地义。为什么卖粮五年不收钱,是自己忘记了吗?还是买粮食的人赖账不给?如果是绩主赖账不给,到法院起诉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农村过去当事人,对于有这种事,基本不可能有这种事发生。
过去为什么卖公粮不立马开钱呢。那时有农业税,村提留。
村民拿卖粮评证到村委会结算,首先要扣出这两种费用,剩余结算开钱。
其实卖完公粮扣出两费基本不剩,所以现在冒出很多不了解情况人说交公粮不给钱,国家给钱,只是扣沒有了。
所以不存在你自己忘了开钱,你不结是算不行的。没你卖粮评证两费收不上来。
本人认为没的事情,问题是想出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粮油市场开放后,都是自由贸易,钱货两清,不给钱是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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