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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产权的公寓跟70年产权的住宅只是年限问题吗?
公寓,住宅,土地40年产权的公寓跟70年产权的住宅只是年限问题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40年产权的公寓跟70年产权的住宅只是年限问题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这个问题关于公寓和住宅产权存在年限的说法是有误的,公寓的产权和住宅的产权都是永久的,购买后都属于个人永久财产(不转让的情况下),并没有年限限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通常说的40年、70年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在咱们国家,土地所有权分两种: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其他个人或组织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国家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或者划拨的方式交给使用者来使用,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通常免交出让金),进而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咱们购买的商品房,已经由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替我们交过了土地出让金。而对于经济适用房,由于其属于政府扶持的公益性住房,土地通常是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交纳土地出让金),在上市交易时,购房者通常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以交易过户。
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由来,根据1990年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所以才会有了70年产权住宅和40年产权公寓的说法,核心点在于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公寓属于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并不是说其产权为70年或40年。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是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将来估计国务院会出台续期费用缴纳或减免的办法)。而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同样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公寓和住宅除了在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上存在差别外,在土地性质上也存在差别,主要体现在水、电、气和物业费方面。
由于公寓的土地性质属于商业用地,其水、电、气以及物业费通常是按照商业用水、用电、用气及物业费的标准来收取,商业用水、用电和物业费的收费通常都是要比居民用水、用电和物业费要高很多。由于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短,开发商交的出让金少,其价格自然比住宅商品房要低,有的人贪图便宜购买了公寓,但之后高额的水费、电费以及物业费仍然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而且该支出是持续性的产生,影响还是不小的。尽管近些年国务院出台政策,允许商改住,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且指出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但该政策实行起来难度很大,实际很难执行到位,购买了公寓的业主们也是苦不堪言。所以打算购买公寓的朋友就需要仔细考虑了,如果用来投资或出资,对个人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是为了自住,还是需要慎重考虑一下商业水电气的收费标准的。
再一个就是居住环境问题存在很大差别。
商业公寓楼由于更多的是用于出租使用,通常是开放式管理,人员流动较大,安全性要小很多,居住环境自然没有住宅小区的环境好,至于绿化、公共配套设置、容积率等,就更不用说了,自然是比不上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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