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云南省一个小区内,一只14岁的金毛被保安暴打后致死,你怎么看?
狗狗,安保,自己的云南省一个小区内,一只14岁的金毛被保安暴打后致死,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2021年1月15日下午3点左右,云南省临沧市,在临翔区的一个小区内,一只14岁的金毛犬被两名保安手持木棍暴打,众多好心人将狗送至宠物医院接受治疗,但金毛还是死了。对此事网友有支持的,有反对的。
对此事大家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爱狗人士的道德婊做法,我极度嗤之以鼻。
以人为本,保安负责小区用户的安全,捕杀没有牵引绳的无人看管的无主狗,是尽心尽责的表现,也是在规章制度中执行了自己的义务。
没有养狗人不说自己的狗乖。这么乖,狗狗又怎么会私自跑出来。跑出来就是狗主人监管不到位,这就给公共安全增加了隐患。所有咬到人的狗都是因为脱离了主人的控制。
社会安全的执行者都是制度的执行者。保安服务于一个区域内的安全,将事故消弭于萌芽中是他们的职责。我认为保安很好地完成了他们的工作。
你的狗狗头上也没写着“安全”两字,脖子上也没挂着“不咬人”的牌子。你凭啥让人相信你的狗狗就是安全的。制度之下,不应该有特权。
特别是眼下的抗疫。举国之力抗疫,疫情严重的地方,国人克己自律,遵守国家调度,将自己封禁在疫区所在地。如果人人都说自己没病,不听从国家调度,随意出入 盲目传播,那抗疫战如何能够成功。
我没病不是你可以外出的理由,同样,我的狗狗不咬人,也不是你放纵自己的狗狗,指责保安尽责的理由。所以,爱狗的道德婊们,你们的鼓噪可以休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保安没毛病。
攻击性再小那也是安全隐患,为了小区业主的安全考虑,消除安全隐患一点没错!
相反
狗主人明知养犬需栓绳而执意不栓,放任狗子在小区公共区域乱跑,导致狗子被当做流浪狗处理,能有所为而不为,这完全是狗主人看管不严的责任。
所以那些个爱犬人士要谴责就谴责狗主人,别做无脑圣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可能稍微客观一点吧,因为我也是这个小区的住户。
首先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个小区的情况,这个小区位于临沧市临翔区玉龙花园小区,属于政府盖建的保障性住房也就是公租房和廉租房!按照入住率60%计算,整个小区住户应该在3000户左右,属于临沧最大的住宅小区,人口密集,人流量大也是这个小区的主要特点之一。
那么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人口多,住户杂,婴幼儿也就非常多,同时,家里面养小动物的人也非常多,大部分人还是拴了绳子,少部分人给狗戴了“口罩”(专业名词忘记了),同时,放养的住户也非常多!
那么通过以上简介以后我们可以知道,一方面作为安保人员,看见散养的大狗,安保人员也害怕,也是为了小区婴幼儿着想,所以会严格巡查,同时作为家长,我们也不怕大狗会伤害小孩或者把狗毛吸进去也怕会有病毒什么的。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安保人员殴打大狗的时候,旁边并没有狗主人在场,而且狗狗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那么我个人认为可以视为流浪狗又或者具有一定伤害性质的大型犬,因此,安保人员驱赶大型犬我认为并没有过错!
那么在驱赶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安保人员将狗狗打成重伤以至于后来至死是属于过激行为,我们安保人员应该将狗狗去驱赶以后就不应该继续殴打,所以,安保人员存在过激行为,因此,出于人道主义,应当适当的给予狗主人赔偿。同时也告知广大养狗住户,应当看好自己的狗狗,不要伤害别人,同时也不要伤害自己!
上一篇:楼市的认筹是什么?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