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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离婚,另一方没离婚,在一起长期生活,算重婚罪吗?
重婚罪,配偶,夫妻一方离婚,另一方没离婚,在一起长期生活,算重婚罪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方离婚,另一方没离婚,在一起长期生活,算重婚罪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配偶(法定婚姻关系)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对外称为夫妻或邻居小区内的居民或物业都以为他们是夫妻)生活在一起,构成重婚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想肯定会算重婚罪得,根据婚姻法重婚罪标准来界定。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的一方,以重婚罪论处。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另外一方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在一起的,以重婚罪论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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