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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城镇社区内严禁养狗,违者必罚,你怎么看?
养狗,家畜,城市建议城镇社区内严禁养狗,违者必罚,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建议城镇社区内严禁养狗,违者必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强烈支持禁止养狗。狗是对人伤害最大的动物,每年咬伤上千万人,每一秒钟都在发生恶狗伤人的恐怖事件。还有很多无辜的生命被狗咬死。狗屎严重污染环境,破坏了人类文明的形象,公共区域岂能被狗屎霸占。狗叫声吵得人无法安宁。狗是恶魔,爱狗人士是恶魔,地狱空荡荡,恶狗在人间。禁止养狗,刻不容缓,禁止养狗,民心所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什么都要讲个平衡,养狗亦然。否则狗患成灾,到底人与狗何为主?一人养一条狗不光与世争食,其弊端百出,你不做事?闲下来不能为社会作点贡献?
社会再怎么发达再怎富足,皆有度量,适而可止,过犹不及。城镇社区严禁养狗,违者必罚,实乃苍生之福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禁那禁
在中国社会人本身都不易了!
买房,工作,养家实属不易了。住进了房,物业又压榨。
现在养个猫呀狗者又被禁!
不知提问者,你是干什么的?
你有什么权利干涉别人的生活方式?
自私自利为已所欲之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坚决拥护和支持城镇社区内严禁养狗的建议。现在不仅养小的宠物狗,也有很多大型犬,管护不严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多数宠物狗和大型犬倒处便,主人也不清理很不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城镇社区内禁狗,是天大的好事,是民心所向,众人所归,禁狗才能真正安居乐业,有效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让老百姓过上无狗害的好日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城市禁狗其实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这个国家层面的行政法规作依据的。
该《条例》在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于1992年8月1日实施。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现行版本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第二次修订。其中:
“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这从法律法规上做出了城市内不能养狗的规定。然而爱狗子人士以里面没有明确含“狗”这个字和今年农业农村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里,狗不列入目录管理为由,到处散播狗子已经不是家畜的言论,试图混淆视听。
然而,他们这些爱狗人士万万没想到早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畜家禽防疫条例》这个法律法规在等他们。该《条例》是1985年2月14日由国务院发布。其中: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家畜,为猪、牛、羊、马、驴、骡、骆驼、鹿、兔、犬。本条例所称家禽,为鸡、鸭、鹅。”
这一条中的“犬”也就是“狗”子,名列家畜第十名,这说明“狗”子不但在民间被称为“六畜”的家畜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在国家的层面上更是给“狗”子确立了在家畜上的法律身份和地位。这是谁也更改不了的!
结合上述两部法规,可以明确的说国家早有规定:狗是家畜,城市禁狗。
但从实际来看,爱狗子人士疯狂变态的进行抵触,因此,积极宣传法规,让绝大多数民众都知道,都清楚:城市禁狗有法可依,下一步要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执法,杜绝城市养狗,还居民一个和谐,卫生,安全的环境才是最为迫切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同意!首先,这是对人权的侵犯,其次,用禁养狗的方法来达到所谓文明的目的,实则是懒人政策,是对人权的最大侵犯!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喜欢养犬,以此来丰富生活中的乐趣。再则,狗通人性,养犬也多了一分安全感。所以,把问题推给狗狗,其实是十分错误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动保法的出台,才是推动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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