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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对我很好,但是家里所有房产都写的老公自己的名字可以吗?
夫妻,财产,房产老公对我很好,但是家里所有房产都写的老公自己的名字可以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老公对我很好,但是家里所有房产都写的老公自己的名字可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关系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无所谓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是婚后财产,写不写你的名都有你一半,我家房产也没在我名下,写的老公和妞的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除非你有想法,不然你是不会在意的,你们的家产都属于你和老公孩子的,共同财产,很奇怪问这种问题,不知足对你好吗,不过这个社会已经被金钱腐蚀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結婚以後买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啊 不然怎么叫夫妻 对你很好 那么你应该信任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是夫妻都是共同的,管它写谁名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连这点信任都没有,感觉你活的很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为有一个对你好的老公感到高兴。关于你的提问,我简要回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关于分割的话,是不以登记在谁的名下为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还没有穷尽列举,包括工资、共同生产经营的收益,虽然这里没有列举到房产,但是房产也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之规定,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是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就这种情况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所以提者尽管放心,虽然房屋登记在你丈夫名下,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你的一部分。
但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不好的地方就是,在对外看来这个房子是登记在你丈夫名下,所以你丈夫要处置这套房屋的话是不用经过你同意的,比如用于抵押贷款甚至直接出售他人,作为买受人或者抵押人为善意第三人,买卖合同或者抵押合同虽然可能是物权处分合同,但是如果物权已经转移的话,就已经发生物权的变动了,还是会发生法律效力。当然这里只是说有这种情况。
那么什么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1、婚前财产,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婚前的个人财产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因身体收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3、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另外,夫妻之间还是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做出约定的,但是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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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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