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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贵阳一2岁男童遭老师狂扇耳光致头部骨折?
孩子,幼儿园,老师如何看待贵阳一2岁男童遭老师狂扇耳光致头部骨折?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所以,我认为孩子太小最好不要送幼儿园,要送也要去正规的学校,而不是随便找个没有资质的“黑园”就把孩子扔那里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用看,两个老师犯了故意杀人罪,伤害的是儿童,最少无期,可以死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想问问,如果这种老师三十年后,被这个长大的男孩扇了几个耳光,这个行为可以理解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文仅从法律角度分析!
第一,从幼儿园方角度分析。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若取得法人资格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若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预先批准项目的,还需依法先行批准。案例中,幼儿园无证经营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内容,工商管理部门可依法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处以相应罚款。
第二,从无证(幼师证)上岗的老师分析。一方面其行为已严重侵害2岁儿童的人身健康,该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可依法对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另一方面,老师的故意伤害行为(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确定伤害轻重程度)已符合《刑法》中故意伤害的犯罪构成,可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从幼儿园监管的分析。无证营业、无证从业暴露出来幼儿园监管上的漏洞,教育部门应当对幼儿园的监督检查进行明文规定,具体制定检查的日期、责任人、抽查的方式等,从监管上遏止不适格的幼儿园营业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存在。
第四,加强幼师的职业道德培养,定期对幼儿园的营业状态和执业教师进行抽查考核,加强幼儿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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