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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因女方赌博欠债,闹离婚。婚后孩子和债务如何划分?
债务,女方,孩子婚姻存续期间因女方赌博欠债,闹离婚。婚后孩子和债务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表妹因怀孕期间在家无聊,无意间接触了网络赌博,输了一百多万,现在夫妻双方在闹离婚!婚后孩子两个,大的三岁多(女儿)小的100天(儿子),最后一次闹表妹夫强制不让孩子吃奶,把两个孩子一起带走,只让表妹探视,不让表妹接走!现在表妹已经彻底悔改,不赌了!
表妹复赌几次,最开始第一次她老公坦白,原谅她了,并且夫妻两一起给家人借钱还了债,借的钱是直接转给她老公的,由她老公帮她还!(因为家人怕表妹继续赌)相当于借家人的钱表妹夫是知道用于还赌债的,现在夫妻两闹离婚,这笔给家人借的钱该如何划分!咨询了一些律师,有的律师说她老公知情并且借款是直接转给她老公的,所以这个钱是夫妻共同承担,其他表妹借的由表妹全权承担(信用卡,花呗,借呗网贷),现在想问问广大网友,有懂法律的吗?夫妻共同给亲人借的这个用于还赌债的钱,直接转给她老公的,具体应该怎么分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女方赌博欠下的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会支持男方分担,因为女方不是做生意或办工厂亏本的债务。
赌博是违法的,还有欠债未还就不用还了,让对方向法院起诉,最后判决也不支持还赌博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欠賭债,闹离婚。
关于赌债欠款:
按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家庭无关的非正常开支,产生的债务,赌债属于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方欠下的賭债,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可是,这家丈夫明知妻子是赌博欠款,夫妻俩一起给家人借钱,借的钱直接转给他丈夫,由丈夫帮还的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明知妻子借钱是为了还赌债,丈夫还一起去借,这个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出借人的家人,明知是用于赌债,还借款的,应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关于孩子:
夫妻二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1OO天,二人闹离婚,三岁孩子归男方抚养,鉴于100天的孩子还在哺乳期,法律也规定,二岁以下的孩子应归女方抚养。待孩子大一点,男方可按法律程序要回孩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闹离婚家庭破碎,
赌博害己害家庭,
生育孩子误前程,
跟爹跟妈孩子累!
痛改前非要勤奋,
夫妻共同去面对,
儿女团圆和为贵,
好样留给下一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概看懂了,只能说个原则吧,首先,赌博轻者违法,重者是犯罪,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赌徒之间、赌徒与赌场之间,因赌博而欠的钱是非法的,根本不需要还。如果威逼催还赌债的,符合黑恶势力的特征,国家正严厉打击呢。
第二,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仍借给她,属于纵容鼓励赌博,也是违法行为,这一类债务也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予偿还。
第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借钱赌博,属于恶习,应该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丈夫知情并给予支持的。
第四,由于女方银行卡透支、花呗透支,亲友借钱给她救急,属于正常的债务,并且将钱转给她丈夫,这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各自负担一半。
第五,因为女方赌博恶习导致离婚的,属于婚内女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候,应该少分或者不分。
第六,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方面,应该本着一切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所以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母亲一方,另一个三岁的孩子,应该归父亲抚养,因为母亲有赌博恶习不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好了,大概就是这些,希望能有用,可以私信联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尽管债务产生的基础原因是女方赌博,但男方愿意参与举债还赌债,男方的行为已经表明其自身愿意承担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女方有赌博恶习和小的孩子正处于哺乳期,为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离婚时大的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小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如果女方不该赌博陋习,可以在孩子哺乳期后将小的孩子抚养权变更至男方抚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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