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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之文唱火了《热泪颂》,却引来歌曲版权的事,各位有何看法?
之文,版权,歌曲朱之文唱火了《热泪颂》,却引来歌曲版权的事,各位有何看法?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要是进行“商业演出”那是要给歌曲作者付费的,早几年不是流传蒋大为因唱西游记“敢问路在何方”与原作曲对簿公堂吗?别拿你是农民歌手就可网开一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不是用唱歌谋利,谁唱什么歌(但不允唱反动歌曲)都可以。不然,作曲家作的曲有何用?
凡有点识普基础和有音乐细胞的人,现在谁不会哼几句?广场舞音乐是个跳舞的大妈都会哼。
只要把朱之文当普通百姓看,啥事都没有。而朱之文也就是个普通百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红不要紫,该收则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用别人创作的歌进行商业演出。就应该尊重,创造人的权益。就像你辛辛苦苦种的庄稼。别人能够随便把你种的庄稼,那到外面去卖钱吗?因为你不是在田间地头唱歌。你是在进行商业演出。以前是农民不懂。现在就不要假装不知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起诉朱之文。不能任其猖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唱,不要信邪,人们喜欢听的歌,传递正能量的大唱特唱,别人唱别人的,我们喜欢听你唱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告他,让他赔偿,以后商演不得不交版权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就不唱。本来朱有自己工作室,由工作室写自己的歌,编自己的曲,还能有谁闲话?都是歌唱家了该拿自己的作品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版权也好,著作权也罢,都是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假如脱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哪还有啥意思呢?看大衣哥演唱这首歌的当时的场景是哪里,,比如,大衣哥在政府,国家,相关的庆祝活动现场演唱,那就不侵权,,因为国家,人民利益至上,,再比如大衣哥在某个大款家里给个人演唱或者是给单独企业演唱,那是可以区分获利及版权问题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管你是歌唱家还是农民歌手,只要违反了歌曲版权的,均要交纳版权税,不要认为自己是某某红人就可违反版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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