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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同小儿一直一起生活,现在小儿子要众兄姐轮养老人,合理吗?
老人,小儿子,父母老人同小儿一直一起生活,现在小儿子要众兄姐轮养老人,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情合理,因为老人不光生养了一个小儿子,凡老人生养的子女都有责任尽孝老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子女赡养老人是义务,哪怕你不接回家。都要拿出部分收入给予老人,使老人晚年生活得到保障。最好兄弟们协商,各出多少钱将老人送往专业养老机构,你们彼此也可以好好的过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当老人过世后自己付出了多少,自己心里明白就好,不要天天在那里为了老人的遗产争论不休就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谁种下苦瓜它自己遭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老大,说句实话提这问题的绝不会是老么。不要嚼跟小儿子一起生活,恐怕你那孩子老人也宠的比其他孩子多,宠自己是不记得。不信你可留心一下,看那家不是宠第一个。孝敬老人是自己的义务,不盼不比自己尽力就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人以前给小儿子家帮了多少忙怎么不说。老人的工资支援小儿子一家生活费怎么不说。老人老了需要儿女伺候了想到你还有哥哥姐姐了有好处的时候咋想不到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合理性。反对者可能会说,老人和小儿子一起生活,资助了小儿子并照顾了他一家使其受益很多,现在老人生病生活不能自理小儿子应该独自承担照顾老人的义务。这种想法不能苟同。
小儿子从老人处得益较多,不能成为其他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十个指头有长短,老人不可能做到对所有子女都照顾得无懈可击,再说老人願意帮助谁多些,是他的权利和自由。法律规定老人的所有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义务是绝对的,强制性的,不容推卸的;法律没有规定受父母资助少的子女可以免除或减少其赡养义务这样的条文。
另外,小儿子单独照顾老人可能会有困难,他要求困难大家分担,这个要求是合理的,其他子女不应该做甩手掌柜。
至于如何分担,可以所有子女商量解决,不一定要轮流去各家住。我的大舅妈今年93岁,10年前因脑梗偏瘫生活不能自理,且病情在持续而缓慢的加重中。她有4个女儿1个儿子,其中的二女儿条件最好,她就住在二女儿家。起初请了保姆照顾她,费用五姊妹分摊,因为四女儿下岗没有收入,就改为由四女儿照顾,舅妈的养老金归四女儿领。后来四女儿摔断了手不能照顾,现在改由五女儿(排行老五)照顾,舅妈的养老金归五女儿。举这个例,是想说明赡养护理病重父母是所有子女的责任,没有人可以用任何借口逃避责任。多子女家庭碰到这种事,大家一起商量着办,只要能意见一致并对老人有利就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好像老人的其它子女都死而复生似的!开个玩笑。不知事情原委,揣测一下:一是老人的房子,财产一直都归小儿子,那几个都是别人养大的,所以理所当然老人该小儿子养;一是老人把所有财产继承权都给了小儿子,其余的认为谁继承谁养;一是老人一直和小儿子一起住,习惯了,其它的甩手掌柜当惯了,不愿意养。第一个原因尚可理解。第二个原因是继承财产的多养,其余的也得尽责。老人的财产分配是老人的意志,而亲子的养育和孝敬关系是法律保护的。所以,现在小儿子要求其它子女尽责任为老人养老是合法的,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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