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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款二十万以上需提供取款用途,取款不再自由,你能接受吗?
现金,用途,不接受个人取款二十万以上需提供取款用途,取款不再自由,你能接受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深圳的银行有新规定,10月10号起,个人存取款二十万在预约的情况下还有提供资金来源和取款用途。
这个规定让存取自由成为空谈,让客户存取款多了一个步骤,给客户带来了程序上的麻烦。
对此你认为这是必要的吗?你能接受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谢谢邀请!我的看法如下:
首先,这应该是官方规定或行业要求,不接受就是不遵守规则,也就只能取20万以下的现金。如果确实有那么大的现金需要只有接受了,总比耽误事情好些。
其次,数字货币都开始试点了,手机支付和网络支付都很方便,现金需求越来越低了,不一定必须取用20万以上的现金。
第三,如果确实需要20万以上的现金,又不想让别人知道用途,可以在宝宝类满足取现额度限制的平台上购买货币基金等波动较小、流动性充足的产品,随取随用,可以随时支付或转帐,收益率也高于银行一年定存利率。
希望我的答复您能满意,有任何想法欢迎交流,谢谢阅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的钱你说了不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接受!自己的钱自己要用还要向别人申请,这是什么世道和逻辑,不跟业主和物业的关系一样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接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接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接受又能怎么样?!
不是不能限制取款,而是应该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
央行本身没有权力自设此类规则,限制个人的财产权利,我国有《立法法》,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者国务院可以设置此类规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接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店大欺客,权大生杀,个人有什么能力抗争,你同意,与不同意,又能如何,除非你有钱不存银行,想怎样都行,无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这项法律规定!法制社会,任重道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法用途怕啥?!要写就写呗。不想写不敢写的,嘿嘿,那是啥人啥用途,肯定不太可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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