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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想要彩礼一次给齐,但要推迟三五年领证合适吗?
彩礼,跟我,三五年女方家想要彩礼一次给齐,但要推迟三五年领证合适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女朋友家要我先把彩礼一次性给齐十八万八,我女朋友就先跟我生活,不先给就不能跟我女朋友交往。但结婚领证要推迟三五年,说考验我!这样合理吗?我湖南她广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向这种事情显然不合乎人之常情,根本没有这个道理,这是在玩闹你呢,考验你3—5年,到时候把你烤的外焦里嫩,哭都没有眼泪。不如你就给他来个快刀斩乱麻,干脆利索,要不结婚,要不散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彩礼18.8万一次性付清,然而女方还要考验你三、五年方可领证结婚,这种情况很不符合法律程序,请三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不行的,这种女人肯定是不会想真正嫁给你,她应该只是一时急用钱,在无可奈何之下才想用这办法,做个缓兵之计而已,一但钱到手了,你想找他,可能无踪无影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事明显不靠谱,女方家是打算拿这钱先填别的窟窿吧,而且女方年纪不大,三五年也耗得起,这期间不满意大可一走了,先给付的彩礼钱就当三五年同居的费用了,有些拿严肃的婚姻当儿戏的意味,况且俩人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冒这个险不值得,既然有经济能力,正经找个对象直接完婚就得了。夜长梦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给完彩礼
三五年后不同意
彩礼也没了
你也别给彩礼
你也别同居
领了证在给彩礼
在同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做买卖或购买物品,有的地方可以讨价还价、可以挑肥拣瘦;甚至于在较为高档次的商场购物,若商品保存完好标签未取,还可以无条件退换货品。只不过感情有别于做生意或购物品。感情的出发点是男人与女人之间发生的情爱关系,相爱的人出于真正的喜爱与被爱彼此为着对方着想,彼此心甘情愿的付出爱意,并且为着彼此的将来共同计划共同创造条件。至于“地方”性的风俗习惯以及受地方上的生活条件所影响等等的特殊性,还需要当事人自己考虑清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只要是真实的情感,在自己能力范围能够承担或担当的情况下,又有什么可犹豫或怀疑的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婚不结也罢,我们是结婚过日子,不是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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