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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纠纷,二审结束了,强制执行立案后,公司恶意注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公司,股东,清算组发生劳动纠纷,二审结束了,强制执行立案后,公司恶意注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发生劳动纠纷,二审结束了,强制执行立案后,公司恶意注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急什么 让他拖 裁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加罚利息(同期银行贷款的两倍)不比你拿回来存银行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通过赔偿责任解决,本设问的知识点涉及公司的清算程序。
一般而言,公司注销需要通过清算程序,还必须成立清算组,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顺序清偿中,除了拨付清算费用外,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属于第一顺位。清算组如果先清算了公司其他债务,清算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成立清算组注销公司的,清算组如果没有通知参与诉讼的职工,清算了公司其他债务,由清算组承担赔偿责任;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由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后,清算组没有通知争议的劳动者,我们不能说注销不合法。公司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了简易注销程序,即,公司股东书面同意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注销公司。
法律新视点随笔,仅供参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执行的费用包含了职工工资,公司恶意注销,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注销需要时间和程序,也需要公告期。一般情况下,你的情况比较有利于你。因为法院执行的程序会限制恶意注销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哎,现在真不好说啊!企业都是如此不顾形象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侵蚀,今天我也遇到了糟心事,入职某团公司,所谓的大品牌公司,都不值得信赖,工作了几天才签合同,一看用工合同不说,还是第三方签的,社保都不买,明确写进合同,不签几天白干,签了合同权益受损,现在企业都不顾脸面,赚黑心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诉讼案件在身,应该不能注销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被执行人法人主体注销后,申请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调查令,在公司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公司股东身份信息,若符合最高法关于追加变更执行人司法解释法律规定,在股东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下,可向受理执行案件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追加相关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
上述做法,可在人民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后,破除股东有限责任保护制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就没办法了,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了,就没有执行主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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