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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税三期 」有什么样的意义,影响有多大?
金税,发票,税务「 金税三期 」有什么样的意义,影响有多大?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以数治税”。
对于我国税务制度有些了解的都清楚,几乎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票管税。
每个会计都经历过清点发票的痛苦。
以票管税虽然好,但是存在作假空间、和可能脱离经济实质的缺点。
比如利用虚假发票逃税,催生假发票产业;
比如催生权力滥用,贪污腐败;
比如降低税务机关稽查水平积极性,阻碍税制改革…
我们说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但是你能说一斑就是豹吗?
我们税务部门其实早就注意到了这些问题,所以自从金税三期开始就着重建设信息监管。
而且随着技术的逐渐成熟,实现“以数治税”的底层工具已经基本具备了。
以票管税的缺点,到了以数治税这里就都成了优点。
当票据还是一张纸、数据录入需要另一步骤时,信息不对称很容易产生,也就有了钻空子的空间;
但当票据彻底电子化、发票一经诞生就等于数据存在于系统中,那么系统的信息比对、监控能力、反伪造能力就会大大提升。
金税三期做到的,正是这一点。
发票电子化,形成数据中台:
发票虽然还是发票,只是自金税三期完善验收之后,就已经彻底电子化了。
就这看似简简单单的一步,大大提高了信息监控强度。
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库存、银行账户,以及最后的应纳税额,都逃不过监控。
企业的销售、购买都会留下发票数据,并通过买、卖的数额,判断企业的库存是递增还是递减,最后形成一个电子底账。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开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卖掉的商品,也都有电子发票的数据留底。
这样一来,企业收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进了多少货,卖了多少,有多少库存,全都一清二楚。
如果企业为了低价不去索要发票,那么一查银行支出数额、商品和对应发票,系统就会知道;
如果企业销售了货物,钱也进了账户却不入账、如果企业取得了虚开的发票,账户里的资金却没有变少,或是额度不对,只要一查电子底账,利用大数据一分析,系统也会知道;
同时,这条流通链条的上下游企业,他们的数据也全都是可用信息,都是证据。
这就是“以数治税”的威力。
它把“税务”,从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斗法对象”,
完全变回了一个人人自律,根本无须也不该异想天开去钻空子,而只应积极学习、关注变化,通过它把握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国家政策的标准。
这才是“税务”本该有的样子。
但是有些东西,目前可能只是个雏形,将会是金税四期的建设重点。
首先,金税四期时代,税管员将会被取消,改而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
“双随机”也就是监管过程随即抽取检查对象、随即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已公开”则是多部门信息联通,合力监管。
企业再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有什么问题通过“打点一下”遮盖过去了。
再比如,以数治税,很关键的一个变化是从“用发票记录企业的收支”变成了“用数据标志企业的行为”。
就拿增值税里最基本的进项销项来说。
一个做茶具的商店,要卖出100套茶具,必然要从窑口进货100套;
有100套进货,上游厂家就必须生产过这100套;
要生产100套产品,厂家就必须买过100套要用的原材料。
整个链条,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要被查。
信息的产生、收集,和经济实质彻底结合,可以说从根源上消解了“伪造”、“虚开”发票的问题。
这一点,其实试点早就展开了,我有真人真事佐证。
我老家有个做蔬菜批发的叔叔。
因为创业初期我帮他筹备过税务的事,受我影响,在财会方面一向非常规范,一分钱税都没少交过。
就这么个奉公守法的人,19年就被查过,当时还罚了3万块钱。
他来求助我,我也觉得奇怪,以我的了解他不可能犯这种错误。
后来才知道,是他的上游商家出了问题,参与乱开发票,最后数据对不上,整个这条链条上的人都被罚了钱。
这很好反映了金税四期的一个特点:除了过去十余个涉税部门,连“非税业务”也被纳入了监控。
比如企业老板和相关财务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等等。
我有时候也很无奈,不管我怎么劝说,一些企业主朋友始终认为“他有特殊的开发票技巧”,只要他和“合作伙伴”相互打过钱,再相互开发票就没问题,觉得“怎么查都是他有理”。
我每次叫不醒装睡的法盲的时候,就给他们讲这个事,要还是不听劝,就只能留给税务稽查部门去教育了。
而且既然是以数控税,那么“数字”是不是越多越准?
所以在金税四期中,需要去打通的是央行、公安、卫健、民政、外交、法院;教育、人社,各大部委。
接入这些部门之后,相关部门对个人、企业的开支、经济状况、生活负担的了解,将变得更真实彻底。
不同地区消费水平差异有多大?应该分别按什么标准准予扣除和补助?
某些高收入人群的个税申报是否属实?有没有隐匿收入、利益转移、滥用扣除?
各地社保基数、档位等等设置是否已最适用实际情况?
无数过去的难点、公民们生活中的痛点,“以数治税”都将攻无不克。
这对于个税征收和扣除的真实性、公平性;企业社保的全面规范化;全国基本社会保障的公平将会是极大的助力。
我知道我们现在很多企业会在社保上耍很多小聪明的,比如员工工资公司账户发一半,再用私人账户发一半,这样税可以少缴,还能把社保降低档位缴;又或是滥用个体工商合作的方式(比如某外卖平台),这样“员工”不是雇佣,而是“合作伙伴”,自然也就不用缴社保。
以往国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未来就绝无可能了。
随着金税四期的到来,我们举一些以前就不能做,现在就更不能做的事情:
1、 利用私人账户交易,隐匿收入逃税。
因为央行接入金税四期后,别说私户,就连支付宝微信之类网络支付都会被监管,上下游账本数据、同业参数都是稽查依据,公转私、私转私,企业间单笔100万以上转账、20万以上现金收付,都会被严查;
2、 发票作假。
哪怕是“环开”、“对开”这种闭环抵扣,行政上一律按虚开发票处理。前面说了,金税四期的稽查能力有多强,而且换句话说,税务机关一直以来都不是没有能力查,或是不知道违规行为存在,只是给市场一个过渡期。不远的未来,严查严打,是必然。
严查
还有几种行为,以前或许睁只眼闭只眼,但今后该怎么查就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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