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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出台,您还敢街拍吗?还敢随意拍人像吗?
肖像,民法典,肖像权《民法典》出台,您还敢街拍吗?还敢随意拍人像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民法典》出台,您还敢街拍吗?还敢随意拍人像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的《肖像权》
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
其中第四编《人格权》之第四章《肖像权》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指出: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其中`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去拍摄,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侵权了。有人说拍背影,露出面部的打上马赛克,且看《民法典》里肖像的定义`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不难理解这不仅仅限于面部,手和脚、胳臂和腿也都包括在可被识别之内。面部打上马赛克,肖像权人就可以丑化、污损来指控侵权。
拍摄前若是征得被摄者同意,拍到的照片就是‘摆拍’的,总感觉有些不尽人意,失去了街头街拍摄影‘纪实’的意义,对于街头摄影来说有时会错失很多精彩瞬间。拍摄之后去争取被摄者同意是可行的,但有一点很重要,无论拍前、拍后的协商,有几人有书面协议,口头的约定在法律面前是多么的苍白无力,肖像权大于著作权。
总之,《民法典》的出台对于街头街拍摄影爱好者来说限制了发挥空间,但也不见得不是一件好事情,也许以后会有更多的创意、题材涌现出来,我们拭目以待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的作用是平衡各种社会关系,只强调一头的法,失去平衡制约的法是经不住社会和时间的检验的。
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我要表达两个观点:
一是公共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必须同时得到保护和尊重。如同震惊世界的美国黑人被恶警跪杀事件,如同用肖像权扼杀公共知情权和與论监督权,正义就无法得到申张,公理无法得以通行。
二是纪实摄影本身承载着社会人文记录,历史文化传播的功能与作用。回首中外古今,恰恰是人文纪实摄影,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社会观察、人文关怀等社会价值,任何用肖像权等莫明其妙的律条剥夺、削弱这一功能的,无疑是对历史的背叛,是逆潮流的反动。
所以真正的摄影师是无惧于此的!我顺便在此支持一下@严志刚 的#街拍中国# 项目,利国利民,功在历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以后就要加以注意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没有征得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拍摄别人照片,一旦被发现追究责任问题还是麻烦的,之前我在海边拍摄的时候就遇到这样的麻烦。自己不得已把照片删除,还给对方赔礼道歉。大家有更好的建议可以展开讨论,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人人有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拍还是要拍,但不能正面拍摄人像。主要以环境人像为主,以街道或建筑物为主体,人以陪体辅助。有时最好征得同意,有的摄影师为此准备好协议,进行签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继续拍,合法用,应该没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认为即使没有民法典随便拍摄他人人像也是不对的,起码得征求同意后再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台了有关法律,肯定是不敢像以前那样街拍了,咱不能触犯法律呀!首先,正面不能拍,如果要拍争取得到被拍摄者同意,拍后加微信发给他们。其二尽量远拍人像,拍侧面和背影吧,只能作为照片种的人气点缀了。实在要拍人就去找亲戚朋友找了当模特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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