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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单位少发工资多报税是什么原因?
收入,单位,工资请问单位少发工资多报税是什么原因?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请问单位少发工资多报税是什么原因?
问题补充: 某公职人员二月份实发工资4467.48元,另养老保险515元,医疗保险129元,住房公积金273元,其他23元,共计5407.48元.但单位会计申报税额却是10466.48元,税务局征个税87.79元。这样报税对单位和个人有什么影响?请高手指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种情况建议你首先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查一查你2月份个人所得税收入申报计算明细情况。根据你提供的数据,我帮助你计算了一下,【10466.48—5000(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515+129+273)—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数据)—其他扣除23(估计年金之类)】*3%=87.79元,通过数据推算,估计当月还有专项附加扣除1600元。这样计算,个人所得税2月份预扣预缴数才是87.79元。
2.个人估计是不是你们单位有一部分钱因为各种原因暂时没有发,可能后期集中补发,或者以前已经发了,没有申报,现在补申报。不过这两种做法虽然最终对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没有影响,不过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是相违背的。一般情况下作为公职单位应该不会把他人所发工资记到你的名下偷逃税款,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
3.个人建议本人通过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收入明细及税款计算数据后,如果有疑问,建议与单位财务进行核对,查找原因。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得看看是不是同时也有多发工资少报税的。有可能是拿低工资的人去平了高工资的收入。这样低收入的那一部分人的税金,宁可由高收入的人负担。整体算下来高收入的人的个税也会少很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规矩,排除法。首先排除你单位故意多申报你二月收入的可能。
你在题目的描述中也说了是公职人员,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单位本身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把你的收入多报对单位没有任何一点好处,而且,工资报多了,还得多交工会经费,所以你们财务科故意多报你的工资完全没必要。
那么就剩下两种可能了。要不是你本人弄错了,要不就是你单位弄错了。
第一,假设是你本人弄错了。
按照题主描述的,你二月应发工资是5407元,但单位向税务局申报的是10466元,而且税务局还收了个税87.79元。我们都知道,工资薪金个税是按累计预扣预缴法计算的,如果这税款你没看错的话,按照交税的金额可以进行反向数学运算,交税87.79元,应该是3%的税率。
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87.79÷3%=2926.33元,也就是说你二月的累计收入-累计的五险一金-10000(每月基本扣除5000)=2926.33元,你二月的五险一金是940元,通常你一月应该也是这个数,由于你没有提到专项附加扣除,就按没填来推断,那么你一二月的累计收入应为:2926.33+10000+940×2=14806.33元,这样反算出来的收入数据跟你描述的有很大出入啊。
我们按你说的收入再计算一遍个税,假设一月应发也是5407元,二月应发是10466元,那么二月计算累计预扣预缴个税为(10466+5407-940×2-5000×2)×3%=3993×3%=119.79元,也不应该是87.79元啊。
另外一点,很多机关单位都是在第二年的一、二月份发一些奖金,有可能你单位多申报的5000多块钱就是你二月份单独发的奖金。这奖金和当月工资是应该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所以才和你应发的工资有4600多的出入。
第二、假设是你单位给你报错了
这谁都有手抖的时候,机关单位的财务人员也有可能犯错的,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有可能把你两个月的累计收入填写进了你二月份的本期收入当中。
不过说实话,这财务人员手抖填错的可能性还是比较低的,一般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那么关键问题来了,这税都已经缴了,如果真的报错了怎么办?
非常简单,可以让财务人员去税务大厅更正申报,然后退税就好了。具体怎么操作就不细说了,财务人员拿着更正后的扣缴申报表去税务大厅更正扣缴申报表后,金三系统就会提示该单位多缴个税了。
但是这有个问题比较关键,那就是这税款不能直接退给这公职人员本人,而是得先退到单位账户上,然后再跟个人结算。
总的来看,题主个人弄错了收入数据的可能性会大些,毕竟一般机关单位的财务人员还是比较严谨的,出错的几率是非常小的,如果有什么问题直接和财务科去核对一些就全清楚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题主的描述,自己2月实发工资只有4000多,但是申报个税的工资却有1万多,认为是公司财务人员申报有问题。
但我觉得,这很有可能并不是企业的财务人员申报错误了,而是有个中原因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且听我细细道来。
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累计预扣法。
我们每个月领的工资薪金,都要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但是这项工作并不是由职工本人来做的,而是由任职单位来负责的,专业名词叫做“代扣代缴”。
在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属于“综合所得”,采用的计税方法是每月累计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正是因为工资薪金采用了累计预扣法,所以题主2月份申报的收入实际上是1-2月累计两个月的收入,预缴的个税87.79元也是两个月累计的预扣预缴税款,而不是2月份一个月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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