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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相当于改变别人的人生和命运,该不该判刑重罚?
冒名顶替,这是,重罚冒名顶替,相当于改变别人的人生和命运,该不该判刑重罚?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冒名顶替,相当于改变别人的人生和命运,该不该判刑重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判刑重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重判,难服众,死灰复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冒名顶替伪害他人利益,国家应该立法,情节严重者应当重判,为各个行业建立公平净争的机会,保护他人的利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重罚不能正国法,也不能平民愤,也是对违法犯罪者的枞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铁证如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建议立法,根据情节轻重,将利用社会资源、公共权益进行利益交换,危害别人和社会的公务人员进行处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重判,可以判终身监禁!
在古代科举考试作弊者是要被斩首和全家牵连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纪委监察委要彻查涉案公职人员。冒名顶替案是团伙作案,古代高考科举舞弊一律问斩。现代至少要党纪政务——双开,移交司法——判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这实在是太恶劣,不仅是当事人应该重判,当事人背后的黑手更应该重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现在开除冒名顶替者的公职是不符合法律的,我来谈谈理由——
1、大学生包分配制度已经在1990年(大概)后取消了,如果现在还按照已经废除的大学生包分配制度开除冒名顶替者的话,那就有点太穿越时空了,这就好比拿着过去大清秀才文凭或举人文凭的人也可以在今天凭职称一样。因此,由于科举制度(大学生包分配制度)早已经废除了,所以上大学和分配工作现在已经是两码事了。
2、由于大学生包分配制度早已经取消,而冒名顶替者在后来的工作中并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按照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来看,这位冒名顶替者在工作所创造的价值应该予以承认。
3、现在还在以是否上了大学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人是否能找到好工作的思维方式,这还是在穿越大学生包分配的时空和违背了劳动价值论,同时也不符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因为你不能保证被冒名顶替者上了大学、找到好工作后不会违规,而这个冒名顶替者已经证实没有违规。因此,如果按照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开除已经为社会创造了价值的冒名顶替者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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