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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给合伙人共同使用,散伙了怎么分商标?
商标,个人,经营不善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给合伙人共同使用,散伙了怎么分商标?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4个人一起合伙开商铺,没有注册公司,现在用其中一个人名义申请公司用商标,这样以后如果散伙了,商标怎么分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不分,继续归4人共有。
也可以协商归1人所有,给其他3人一定补偿!
(如认可我的回答,希望点赞或关注,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商标专用权,这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因此,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尤其是书面约定),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就是该商标的持有人和权利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是合伙做生意,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共同商标,假如今后有可能散伙,商标的所有权归谁?
我认为,你们应该签定一个关于今后有可能散伙,商标归属的协议。
第一,由于经营不善而造成的散伙,如果有任何一人想继承商标,那么,商标可折价处理。
第二,由于经营不善而造成的散伙,如果四人都有意继承商标,那么,商标可折价抽签处理。
第三,由于经营不善而造成的散伙,如果任何一个人提出撤资,则可视为商标自动弃权处理(可不作任何赔偿)。
第四,如果生意特别有发展前途,任何一个人有另立门户的意愿,那么,商标可共同享有,新店可以以分店的形式成在,也可以商标弃权,另立门户,但是,商标不可共同享有。
个人只是建议,如果你觉得在理,可以采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商标也是资产,协商不成,可以评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是个人拥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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