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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一男子第669次入狱,花掉国家2600万,警察嫌印他档案太废纸,你有何看法?
监狱,英国,里克英国一男子第669次入狱,花掉国家2600万,警察嫌印他档案太废纸,你有何看法?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样的监狱生活,必然会引起瑞安的向往,与其在外面生活,不如在监狱里度过余生,尤其是他已经64岁了。
对英国的监狱生活,你有什么看法,欢迎交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题目有问题,这位英国男子是第669次犯罪,但犯的罪有轻有重,有的罪责还没到入狱的地步上,也有可能是数罪并罚,总之还没到669次入狱的地步上,入狱的次数应该是远远低于犯罪的次数,但这位老兄也算“神人”了。
而且我们也可以大致判断,他犯的罪名多半是轻罪,倘若有一次重罪,便要在牢房里吃上多年牢饭,成就不了他的“破记录瘾”。
翻开英国《每日邮报》4月26日的报道,这名男子今年已年满64岁,名字叫帕特里克·瑞安(Patrick Ryan),来自兰开郡阿克灵顿镇,常年居无定所。
帕特里克的照片放上来观瞻一下,看上去似乎有点像越狱主角迈克尔·斯科菲尔德和黄秋生的结合体。
他上上次的入狱是2018年6月,罪名是因酒后在公交车上小便,导致裸露器官,导致猥亵女性这一连串行为,被判处一年半(18个月)的监禁。
帕特里克只在监狱里待了刑期的一半就被获准出狱,按照规定,出狱后的他还要到缓刑犯监督官那里报道,以便接受监督,但他没去。
毫无疑问,对他来说,这种例行公事的报道程序是他烂熟于心的,他既然没出现,自然是有他的道理,他知道不出现能造成什么后果。果然不出他意料,鉴于这种公然藐视法律的行为他已经屡屡上演,普雷斯顿地方法院为此又判处他16周的监禁,他如愿以偿。
这位老兄从十三岁时接触到酒之后,就疯狂迷恋上它的味道和感觉,开启了他的酗酒人生,十四岁那一年,他迈出了犯罪的第一步, 但他从来没有什么重罪,无非是偷、骗、和酗酒引起的公共场所耍酒疯行为,多年累加后,他在牢饭里一共吃了23年的牢饭,从目前看来,他的人生传统还没有任何要止息的迹象。
除了牢饭,帕特里克还爱吃一种餐饭,那就是霸王餐,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每次出狱后就直奔一家他很欣赏的咖喱饭餐馆,饱食一顿后安静地等代店家报警把他送到警察局。
严重的酗酒行为导致他还被定罪成一名女性的侵犯者,每每喝到醉醺醺之后,他有侵犯女孩的癖好,虽然只是撩撩裙摆,蹭蹭肌肤。他也因此被禁止与16岁以下女孩进行任何行为接触,但喝酒之后的他从来无视该禁令。
英国式的严谨,导致了帕特里克的669次犯罪的每一次细节都被如实记录,虽然这些轻罪记录已经缺乏刑事方面的意义,但对犯罪心理学、或许还有精神医学研究者来说,帕特里克的这些记录值得深究。
但对于法官来说,每一次定刑前要翻阅嫌疑人前科事迹的时候,是一桩极其糟心的事儿,这家伙的犯罪记录光是打印都是花费半天时间,不用说是翻看了,对此,警方和法院的新手们经常会收到老同事的善意提醒:
别试图去复印帕特里克·瑞安的案卷!你会看睡了的,而且,也未免太过于浪费纸张!
没错,截至目前为止,帕特里克的一生已经花费了英国纳税人300万英镑(约合263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费用。
帕特里克非常感谢英国的司法系统,无比怀念监狱生活,感恩监狱生活,“是监狱生活让我活了下来,因为监狱能让我戒酒”。
与64岁的帕特里克·瑞安隔海相望的爱尔兰岛上,45岁的珍妮弗·阿姆斯特朗在2019年7月8日已经喜提人生第648次定罪,她是爱尔兰历史上定罪次数最多的罪犯之一,鉴于她的年纪还很年轻,她会在她的余生争取把“之一”正名为“唯一”,珍妮弗上一次作案是在超市里偷了价值8欧的一瓶葡萄酒,并为此付出一个月的缓刑为代价。
在那次庭审上,珍妮弗的代理律师真诚地向法官告白:
阁下,您能再给她最后一次机会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事我了解了一下,我觉得这个英国人就是一个比窃·格瓦拉还要懒、还要渣、还要无赖的人,好像除了杀人放火外,他啥坏事都做过,所以才有669次入狱记录,如果能够申请吉尼斯记录,我觉得他有这个资格。
据说这名英国人前面的668次入狱经历一共耗费了国家2600万英镑,平均算下来他每次入狱要花掉英国3.89万英镑,相当于人民币34.22万元(1英镑≈8.7971人民币)。可见英国牢房待遇太好了,真能花钱,我有点怀疑这名英国男子也是觉得监狱里面太好了所以才喜欢进去,至少里面不用花钱就可以白吃白喝。
至于狱警嫌复印他的档案资料太废纸一事,听说却有其事,因为这名英国男子的入狱经历太多了,长达100多页的污点记录,好像每一次入狱都要全部复印作为存档资料。终于在第669次入狱时,连狱警都厌烦了。说实话我觉得复印入狱者的档案资料是可以改进方法的,像这名男子由于入狱次数太多,复印资料真的很麻烦,搞不好还会出错(少印、重复印),所以可以针对他进行一些变革,比如用word编辑存档,然后直接办手续就行,因为他入狱次数太多,相信狱警对他都很熟悉,了解他的过往,所以很多重复性的程序可以省略,这样就把事情简单化了,提高了狱警的办事效率,光节省复印材料都能省一笔钱,我觉得确实应该这么做。
说实话,这样的人已经入狱成迷了,我估计只要他还活着,很可能还会继续有入狱的经历,对于这样的人,真的是顽固不化无可救药。如果我是英国的监狱领导,我就要对他进行另类处理,比如减少食物供给,给他吃最差的伙食,其他的一切开销全部取消,让他住环境恶臭的房间,我看他还受得了不,相信这样“招待”他几次,估计以后再也不敢做违法的事情了。
恶人需要恶来磨,这个一生进了669次监狱的英国男子需要改变对待他的方法,让他体会到进监狱的难过生活,他出去了才会不敢乱来,或许这样能够改变他的习性,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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