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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快速找到自己想要的短视频背景音乐?
视频,创作者,背景音乐如何快速找到自己想要的短视频背景音乐?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何快速找到自己想要的短视频背景音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分享一下我个人的解决方法
第一:多听多判断,我自己用的是某云村,可以根据自己喜好去建立歌单,怕麻烦就去收藏别人的歌单化为己用。每次听的时候想想看这首歌适合什么类型的短视频,比如旅行Vlog, 影视混剪,美食配乐等等。
第二:找音乐真的不难,办法多了去了,你可以听歌识曲,收藏歌单,更简单的就是某宝关键词搜索,几秒搞定的事情。
第三:每个音乐都有它的调性,做短视频要先想好音乐,其次才是剪辑,音乐有卡点节奏,要按着节奏来剪辑。授之以鱼不然授之以渔,多去实践,很快就上手了。加油![呲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视频里的背景音乐一般都是纯音乐,我的方法就是在常见的听歌软件里(我用的是酷我),都有歌单这个选项,我就搜索关键词“纯音乐”,会出来很多歌单,里面会包含各种风格,先选个你大致想要的风格,比如伤感、轻快、安静等等,然后点进歌单,随便选几首试听一下,如果有想要的,那当然最好,直接下载使用(提醒一下,现在软件对版权比较重视,大部分歌曲都需要开通会员才能下载,我目前是付钱开通了会员)。如果没有合适的话,那就选几个曲子的作者,点进去听他的其他作品,还是不行的话,就换下一个歌单,一般我的话花半小时左右都能找到比较合适的曲子。 还有一个方式就是平常注意收集,在观看别的作者的作品时,如果听到有喜欢的曲子,就留意保存起来,久而久之,就会收集到不少库存。收集的时候最好各个风格都要涉及,这样就会“手里有粮,心中不慌”。
以上就是目前我配背景音乐的方式,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制作短视频前,想快速添加短视频背景音乐,有二种渠道,1、专业收费版APP,免费下载,开通会员才可以使用。不建议推荐。2、免费版APP剪影,而且功能强大,不需要开通会员,剪影推出免费版过用户体验,一定有他的商业价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随着5G、物联网等传播技术的发展、智能设备硬件的升级、以及网络资费的下降,视频这种形式越来越受用户欢迎,短视频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交语言,并开始逐步的替代部分文字资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成为一名创作者,通过更加生动的视频形式来记录、分享生活。为了突出视频内容、提高观众的观看体验,创作者在短视频中经常会使用一些歌曲作为配乐;作为调节气氛、增强情感表达的手段,音乐与视频内容往往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短视频中配乐的版权问题,也逐渐成为创作者不可忽视的一环。
笔者尝试从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短视频中的背景音乐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侵权后果以及创作者该如何选用背景音乐来降低侵权风险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音乐作品的著作权
总体上讲,音乐作品广义的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一般包括词、曲作者的署名权、发行权、改编权、修改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邻接权,如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对著作权的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详见文末附录)。
一首完整的音乐作品的版权包含四个部分:词、曲版权,录音制作者版权,表演者权。视频创作者在将音乐作为背景音乐使用时,主要涉及的是词、曲作者的著作权以及录音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短视频中使用的背景音乐,合理使用还是侵权?
创作者在短视频中使用背景音乐,通常有两种情形:
(1)用户直接使用平台内提供的音乐,
(2)用户自行寻找音乐进行编辑后再上传。
对于情形(1),创作者在直接使用平台提供的音乐时,是出于对平台的信任,且平台也具有相应的义务去取得相应的授权,此时用户的使用行为不会被认定为侵权;
那么对于情形(2),创作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合理使用呢?
“合理使用”是指在著作权法的规定下,著作权人以外的其他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支付报酬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明确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范围,但是这些条件的生效,对使用者及使用场景有着明确的范围和限制。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存在两种情况:
(1)只用于个人使用且未将视频向公众传播,构成合理使用;
(2)如果是商业目的,或者将作品向公众传播(一旦有传播的行为则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则不构成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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