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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债务与帐务有区别吗?
债权,债务,是一种在法律上债务与帐务有区别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法律上债务与帐务有区别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
债务
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两者的区别如下: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2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4、 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账务
国家立法和行政机关制定、颁布的有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在财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各种法律、条例、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体现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的要求,具有强制性,是企业、事业等单位进行财务收支活动的准则和国家依法进行财政监督的准绳。
在中国,根据重要程度的不同,财务法规有些由财政部颁布,有些由国务院颁布,有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在不与国家统一的财务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企业主管部门有权制定带有补充性质的财务法规。财务法规的制定,必须服从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并且要适应经济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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