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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离婚了,不给小孩抚养费,又总是想看小孩,请问这个男的是怎样一种心理?
孩子,抚养费,小孩一个男的离婚了,不给小孩抚养费,又总是想看小孩,请问这个男的是怎样一种心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个男的离婚了,不给小孩抚养费,又总是想看小孩,请问这个男的是怎样一种心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劳而获的心理呗,无意间撒了一粒种子,不想浇水施肥却想摘果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渣男,不管不问不给钱,还想看孩子?他给别人的影响是好男人,把最残忍的一面给了为了他生孩子的女人!最毒渣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有钱不想给?还是没钱暂时拿不出抚养费?要是有钱不给那就去起诉他。要是暂时困难拿不出钱来还得另当别论。
有些男人只播种,以后不负责任,像这种男人谁摊上谁倒霉,孩子也跟着倒霉,孩子小时不受累养,也不给抚养费,老了以后恐怕还得道德绑架孩子给他养老。
可不管怎样,大人之间的过错,不要让孩子来承担。孩子小不懂的扶养费的事,只知道你不喜欢让爸爸看他,这对孩子不公平。你们不论什么原因离婚,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孩子,就不要在因为看不看孩子上给孩子造成伤害了。你遇上这种男人只能认倒霉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空手套白狼,还装的自己一副无辜的样子!让别人觉得是个好父亲!可是却不愿意付出,哪怕是一分钱!你不让看孩子还给你找一堆问题!总体概括人渣中的战斗力,不配为人父,不配为人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该男是涉嫌【拐骗儿童罪】嫌疑人,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父(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规定:
(一)来人负有证实其自己是小孩的父亲的抚养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条件的,才是父亲。不符合这一法律条件的男人,就不是小孩的父亲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就是指:
1、小孩是未成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人,每天必需吃饭、喝水才能维持生存。成年男人离婚时争抚养权自吹自擂:男方有固定工作每月有固定工资收入。离婚后又不给付小孩的生活费。公平公正公开诚信:这个男人先履行连续三个月不吃饭、不喝水义务,期满后这个男人仍活着。就继续约定男方探望子女的时间和地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9年义务教育制是指“小学到初中”。小孩满3周岁需送幼儿园读书了。这是自告奋勇当小孩的父亲、母亲专项工作,由父亲、母亲送小孩到幼儿园报名,父亲、母亲先交清小孩的教育费,幼儿园才注册登记父亲、母亲的姓名,幼师上课时才教育小孩辨认父亲、母亲。这个男的不交小孩的幼儿园教育费给幼儿园,幼师不负有教小孩认父亲的教育义务。
3、这个男的自吹自擂是小孩的【血缘生父】?世界上亲生父亲出卖亲生子女的【拐卖儿童罪】王八蛋也不少,事后反悔需交【医疗鉴定费】。全人类只得四种血型(A、B、AB、0)。男方又不会怀孕生育小孩,男方需先交清【DNA司法亲子鉴定费】,再做【DNA司法亲子鉴定】,最后以《DNA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为准,全世界75亿人,男女各占50%,4种血型各占25%,有生育能力人只占60%(小孩、老人除外),做1份《DNA司法亲子鉴定报告》需1千2百元人民币,男方先交清做8亿份《DNA司法亲子鉴定报告》的医疗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规定:
(一)男方不劳动没有经济收入,没有能力支付小孩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男方可当【法定送养人】。
(二)离婚时,男方家贫把半个男方小孩送给女方收养后。男方不是父亲不需要支付小孩的生活费、教育费了。
(三)小孩长大成人后,男方事后反悔要重新冒充【血缘生父】。男方先交清做【DNA司法亲子鉴定】的【医疗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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