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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恋爱时获赠30万奔驰豪车,分手后被判归还男方,这合理吗?
女士,恋爱,奔驰车女子恋爱时获赠30万奔驰豪车,分手后被判归还男方,这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们先说说事件的前因后果。
根据媒体透露,豪车的男主人叫严先生,和现在的豪车女主孟女士,之前是一对情侣。他们在早年认识,并且很快的进入了热恋的状态,在热恋中,严先生购买了一台全新的奔驰座驾,当时购买的价值30万元,赠送的形式给了孟女士。在严先生看来,他们当时的感情非常稳定,相互之间也很恩爱,应该存在有结婚的可能性。所以对该车来说,送给孟女士也是等于自己开差不多。
谁知道,感情这个东西,确实很难说。后面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最后导致了分手。在分手后,严先生就向前女友孟女士要回那台奔驰车,而他主要是表示,当时购买车辆已经花光了自己的积蓄,当时两人关系密切,当然没考虑过最后分手,如果知道最后分手,肯定不会拿全部积蓄去购买奔驰。而这台车是他赠送的应该要孟女士退回给他。
而孟女士则称:这台车是严先生赠送的,赠送的东西,怎么能够要回去呢?当时大家也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手续,反正肯定是不会退回车辆。
最后这事在经过了法庭审理后:得出了结果,就是孟女士需要把车还给严先生。当然这里孟女士肯定会不服,继续申诉,不过就现在得结果来说,也让很多网友热议。主要就是热恋和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分手后是否要回。严先生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情。
我们先看看法院按什么依据判的。
孟女士要退回奔驰给到严先生,法院依据的是两个原因:
第一点:是当时在分手的时候,严先生和孟女士签订了分手协议,并且有证据证明孟女士同意将豪车退还给严先生;
第二点:就是法规规定,恋爱期间在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分手后发生了纠纷,被赠方需要返还!
其实,最近520也报道一个新闻,就是在2018年,一对男女在热恋期间,男方给女子合计赠送了红包达150W之多,后来大家分手后,男子要求对方归还,最后判定结果就是女子全额归还了150W元,这里也看到了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还是有条例规定是需要退还的。
特别是最近热火朝天的绿地门事件,张某婷获赠了两款的奢侈品包包,其实按照来说,陈军还是有可能去要回来的,不过陈军估计不会怎么做,毕竟还有个孩子是自己的。做事不能太绝。
但是就这豪车的事件,网友们纷纷如是说:男方有点小气,女的没有骨气,女的分手就要还车,还有说女方人财两失的,并且多数都是劝告大家带眼识人。
静心认为:男女双方其实热恋中,都会有与对方结婚的想法,所以很容易出现送礼物的情况,并且还有可能购买了房子,等着结婚。而这些大家都最好做一下法律上的公证和证明,另外就算是分手以后,对于一些不太影响自己的经济礼物,还是自己算了,如果是金额太大,可以大家协商讨论如果经常分手为了这些物质闹上法庭,确实对于双方都不是太好的事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题目中一定隐瞒了关键信息,否则法院不可能判决归还。别说30万的豪车,就是300万的亳车法院都不可能判归还。归还与否跟分不分手,车辆价值没有丝毫关系!
赠与也是一种合同关系,也讲求有约必守,不得随便反悔!
《合同法》规定,赠与车辆后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必须在车辆过户完成之前。在车辆过户完成之后,反悔要求撤销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为: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分手与财产价值大,不属于可以撤销赠与的条件,所以,也不能因这两项理由要求撤销!
问题中,法院判决归还的真实理由是,分手后,女方给男方打个“同意车子过户给男方”的条子(见上图)。系女方承诺退还!
所以,赠与不能随意撤销,分手后也不能以分手、赠与财产数额大要求返还,这才是法律的本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凭本事谈的恋爱,凭本事收到车这一个礼物,为什么分了手就要还给你?
其实在两个人谈恋爱期间,会经常出现互相赠送礼物的事情,就算分手了,很多时候都不会计较曾经送过的礼物,因为这毕竟代表的那一段甜蜜的感情。
但如果礼物是一辆奔驰车的话,恐怕很多人会想要拿回来。最近就有一对分手的情侣,因为台奔驰豪车闹上了法庭。事情是咋回事呢?
江苏南京的严先生和孟女士在热恋期间,严先生花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给女友买了一辆价值30万元的奔驰豪车,但因为双方矛盾频发,随后分手。在分手时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奔驰车是归孟女士所有的。但这毕竟是一辆豪车,是严先生自己花光积蓄买的东西,感觉送给孟女士很亏,所以私自把车开走了。而孟女士发现立刻就将严先生告上法庭。
相信很多人都以为孟女士会胜诉,但没想到法庭把奔驰车判还给严先生,原因就是因为孟女士为了应付严先生曾写下“同意将奔驰车过户给严先生”的字条,虽然孟女士据理力争,但法官依旧认为孟女士这张字条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所以理应归还豪车。
老谷觉得这位孟女士有点不地道,因为严先生是觉得能够和孟女士走向婚姻,所以才给她买了一辆奔驰车作为礼物,但拿了车又和别人闹分手,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就算那她说是严先生耽误了她的青春,但老谷想说仅仅只是六个月,何来青春可言,再加上两个人都是曾经组建过家庭的,难道孟女士的所谓六个月就能值“30万”?
最后老谷奉劝大家,在谈恋爱送礼物的时候应该有个度,要知道一旦送给对方,无论是情是理都是要不回来的了。
但是如果两个人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贵重的礼物,如果最后没能结婚,也请接受礼物的一方把物品归还,因为你不知道别人是付出了多少才把这些贵重礼物买到,不要贪图这种不受人待见的小便宜,两个人才能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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