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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工资条算不算隐私?
隐私,夫妻,财产夫妻间工资条算不算隐私?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有人说工资条算隐私,毕竟这是个人收入,涉及到自己的私人信息。也有人说这个不算隐私,毕竟双方已经结婚生活在一起。
大家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夫妻间工资条算不算隐私?》
我谈谈什么叫隐私?从字面讲,隐字是不公开的,隐藏的,不露面的。再看私字,私与公,与共,正相反。连接起来二个字,隐私,就是私人私情,私事,不公开的,秘密的,不可告诉他人的一切心里活动,行为活动。
隐私,是一种权利,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生活中,使用隐私二个字,要与权利相关联,要与法律相关联。比如小偷偷东西,也是隐私。别人发现了,举报了,这就不叫侵犯隐私。又比如,结婚的男女人,又有情人,经常夜间來,邻居看见了,给传播出去了,一成闲话了,这个传话人的行为,就是侵犯人家隐私权。
可见,隐私,是指合法权利说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夫妻工资不算隐私。夫妻间什么是隐?内心总想别人媳妇好,别人男人好。心里总想美梦,不敢说的心里活动。还有手机聊情话,见不得人的话,…
隐私,人人有,心里胡思乱想,不敢说的话,人人有。想可以,但不可做。别人看见可以,但不可传播。
隐私话题,讨论到这吧!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间,工资条不算隐私。如果夫妻间工资收入都不能公开透明,都把它作为个人隐私,那日子还有什么过头,彼此还有多少信任。
诚然,现在婚姻也有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比如,有的夫妻采用AA制。彼此掌管自己的钱,各个花各人的钱。家庭生活共同需要的花销,各出一半。不可否认的是,在经济上个人的自主度大了,避免了谁挣得多少的抱怨,谁来管钱的争执,该不该花钱的分歧,以及以公肥私的猜忌等经济引起的矛盾。
但是,家庭经济与婚姻家庭特别是夫妻感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上不能产生信任,感情上能加深的了吗?我个人认为,AA制的夫妻,难有真诚信任,难有深厚感情,难有安全感和长久性。
工资收入的公开透明与否,是夫妻关系的一块试金石。婚姻因爱而结合,爱意味着给予。连工资条都不想让爱人看,还能说你对爱人有真诚的爱吗?
工资收入的公开透明,表明了尊重和信任,表明了共同生活的态度和觉悟,表明了心还在不在这个家身上、在不在爱人身上。这绝不单单是经济本身的问题。
夫妻间固然间应该有自己的隐私,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但要有一个度的平衡。一是相互权利要基本对等。不对等的公开透明,就是对另一方的歧视,就是问题的隐患。二是过度的公开透明容易节外生枝。给自己不留一点余地,一旦感情变故,受到的伤害将是致命的。
无数生活实践证明,幸福的婚姻,不是夫妻没有一点隐私,而是度的把握比较到位。个人隐私对夫妻感情和婚姻家庭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更不影响相互之间的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本是一体是一个家庭是一个最小的经济体,夫妻双方的收入都有另外一半的一半。如果连双方的收入都是隐私相互隐瞒那么这对于双方都是极大的不尊重。
工资条都对对方保密,那么这个家庭的收入就是个管个的,你是你我是我请问这样的生活还像是夫妻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之间工资条算不算隐私#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工资条?工资条也叫工资表,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一般记录着每个员工的月收入分项和收入总额。工资条本身没有什么价值,但它上面记录有你的月工资收入明细。工资条是工资奖金收入的记录。换句话说,工资条被人看到了,你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被人了解的一清二楚。
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按照《婚姻法》规定,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次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增加了“其他劳务报酬”和“投资的收益”两项内容,严格意义上来讲,其实是扩大了之前《婚姻法》里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但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根本性的改变。
也就是说,不管夫妻之间工资条给不给对方看,彼此的工资、奖金等在17条和民法典(草案)中列出的各项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你的工资条不给对方看,你的工资不一定交给对方,但其实按照法律规定,你的收入对方就是有份的。“你的钱永远有我的一半”!
那有没有办法工资条我只给自己看,钱只算我自己的?
大哥大姐,你们这种想法很危险啊!还想不想一起过日子呢?
从法律上讲的,还真的有。《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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