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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扣车期已到,为什么还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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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交通事故,车辆扣车期已到,为什么还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交警扣车和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是两码事。交警扣车要么是怀疑车辆来历不明,怀疑是盗抢车辆;要么是出于勘察交通事故的需要,一旦勘察清楚,事故责任认定清楚,就应该放车了,扣车最长的期限不会超过60天,也就是说,扣车不是为了赔偿。而诉讼保全则是为了赔偿,由于担心起诉到法院,到执行的时候对方已经将车辆过户卖给别人了,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所以才在诉讼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使其无法过户。通常车辆都有保险,最基本的也是交强险,但交强险最高能赔付12万多点,剩余的部分就需要肇事车主自己赔了,受害者担心到执行时候无财产可以执行,申请诉讼保全也很有必要。通常情况下,法院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申请人需要自己拿钱出来担保,如果没有钱的话,有保险公司专门做这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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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财产保全主要是受害方怕肇事方不理赔,所申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交警因为收集证据、司法鉴定的需要,对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车辆会先执行暂扣,但是相关鉴定做完以后必须按照规定放车。受害者一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肇事方转移财产,拒绝理赔,就必须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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