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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个集团公司上班因工作调动,为什么要写辞职书,合理吗?
公司,劳动者,工龄在同一个集团公司上班因工作调动,为什么要写辞职书,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同一个集团公司上班因工作调动,为什么要写辞职书,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否合法合理,要看让你写的辞职理由是什么,是否影响到你的合法权益。
如果让你写个人原因辞职,那就是单位为了会规避工龄少赔偿故意来回调动,个人原因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这样就不合法不合理。
如果让你写的是单位原因,单位也已经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或者签订了三方协议,保证工资待遇不变、工龄连续计算的话,这样就符合法律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意见】如果你不想服从公司有关上班地点的变更,公司无权擅自调整,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一般是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吧;如果是公司以不服从安排将你辞退,这属于无故辞退,公司应当支付你一年工龄二个月的工资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情况很正常的,集团旗下每个公司都是独立运营的,所以换了公司就需要解除合同重新签订,只是要跟集团公司商量好,待遇不变即可,但是有一些待遇你应该提前考虑到,比如说你所在的城市有购房补贴的,有限定首次就业,如果换了公司你就不属于首次就业,所以这个问题要考虑好才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合同主体不一样就得先辞职在签订。比如同一个集团,你跟南方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现在要调北方分公司,那你就得先解除跟南方分公司的合同,在跟北方分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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