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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开招标项目中,资格审查能否委托给评审专家审查?
资格预审,投标人,资格问:公开招标项目中,资格审查能否委托给评审专家审查?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问:公开招标项目中,资格审查能否委托给评审专家审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答:不建议这么操作,这个是法律赋予采购人的职责,应该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审查。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资格审查就是资格预审,都要通过招标办同意,再从专家库抽出评委进行审查,评委要人监督进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怎么不可以,应当交给专家审查,而非由企业领导主管去审查才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应当由委托人进行投标咨格审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建议这么操作,这个是法律赋予采购人的职责,应该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审查。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招投标资格审查管理研究:投标人资格后审逐步取代资格预审-工保网
资格审查是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管理环节,其保证参与投标活动的相关主体确实具有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并为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与安全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形成保障。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七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前者即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后者则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自2000年6月1日,原建设部颁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提出“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作为招投标资格审查管理的主要方式,快速应用于全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当中。本世纪以来,资格预审有效发挥着优化招标管理,减轻评标难度与工作量,提高工程质量与合同履约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但同时,资格预审环节带来的延长招标周期、增加招标投标成本、为围串标等非法活动提供可乘之机等问题,也呼唤着资格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优化。
1、资格预审的作用与缺陷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具体而言,即是指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以前,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先发出资格预审公告或邀请,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而后招标人通过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资格预审优化招标管理
设置“资格预审”制度的初衷主要即在于减轻评标难度与工作量,提高工程质量与合同履约。在早期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由于缺乏较为完善的市场准入筛选机制,项目招标往往吸引着大量的市场投标者。这其中,各个投标人的资金实力、企业资质等级、人才技术储备、经营管理能力等各不相同,不尽符合项目招标要求。因此,评标活动面临较繁重的工作任务与较高的工作难度,不可避免的增加着各项招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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