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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嫌弃瘫痪母亲,竟想要活埋,事后被人举报成功救出,母亲担心儿子被判刑,如何评价?
母亲,儿子,自己的儿子嫌弃瘫痪母亲,竟想要活埋,事后被人举报成功救出,母亲担心儿子被判刑,如何评价?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现在这个母亲老了,儿子成年了,看到这个母亲这样被虐待,对老人充满了同情和怜悯,我们试着想一想,在这个儿子未成年之前,这个母亲是如何爱这个儿子的呢?
爱是有界限的,爱不是满足孩子的所有要求,更不是对儿女有一个完美的保护,避免他们受一点点苦,吃一点点亏,真正的爱应该是成就他们,培养他们一种幸福的能力,教会他们做一个好人,做一个独立自主、自食其力、勇于承担的人!如果在孩子成年之前没有培养出这些品质,想等待孩子成年之后自动拥有,也许有可能,但谁也无法保证。
对于题主的问题,我只能说这个母亲固然可怜,这个儿子这种行为固然可憎,可是更值得大家思考的是,这个可怜和可憎是如何形成的?这样的事情如何一步一步导致的?
我想这才是这个问题的意义所在!
(图片来自网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事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是却又是复杂的。
儿子嫌弃瘫痪母亲,竟然想要活埋;
老母亲醒来,却担心儿子被判重刑。
在我们这个崇尚孝道的社会,竟然发生这种事,实在太让人震惊了!
据媒体报道,这位老母亲再婚后常年是跟随二儿子生活,而大儿子也就是嫌疑人是寄养在了亲戚家里,后来二儿子患病无力照顾,老母亲这才转移到大儿子这边生活,却不料因病瘫痪了。
尽管如此,我想说的是,把自己患病的老母亲弃置荒野并活埋的人,是丧尽天良的!无论有什么苦衷,以伤害母亲的方式来摆脱自己的赡养义务,何其残忍!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样一则故事:
无论事件中的瘫痪老母亲还是故事中母亲,哪怕受到伤害,还心系着自己的孩子。
这就是无私的母爱!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
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什么。
什么是孝?
“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文,上面是个“老”字,下面是个“子”字,是“子尊老”的意思,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
《礼记》记载:“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
汉代贾谊的《新书》说:“子爱利亲谓之孝”。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从古到今对孝的解释来看,孝的核心意蕴就是子女要尽心尽力地赡养、善待、尊敬、关爱父母。
为什么孝是百善之先?
唐代诗人孟郊有一首家喻户晓的诗叫做《游子吟》,其中那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更是广为流传。
我们都是一株株小草,享受着来自太阳的温暖,等我们这些小草长大了,拿什么去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所以,孔子说:“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上至天子,下至黎民百姓,不管你是什么身分,你只要是人,就要行孝,因为它是人的根、人的本。
我们从出生到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呵护和关爱,而父母也随着时间一天天老去。
终于有一天,他们老了、虚弱了,也只有到了这时候,父母才会让子女来供养他们。
父母对儿女的奉献,是无私的,是伟大的。
我们每个人都在父母的庇护下成长,然后走向社会。
父母把一生心血就倾注在了儿女身上。
人的一生,什么都可以忘记,唯一不能忘的,就是父母的养育之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你的表达,其实这个儿子是已经把母亲活埋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这个儿子的行为,主观上他有想杀其母亲的故意,客观上已经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既活埋。
根据上述分析,该儿子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只是母亲被他人就出,其行为属于杀人未遂。
公安机关应当追究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儿子嫌弃瘫痪母亲,竞想要活埋,事后被人举报后成功救出,母亲担心儿子被判刑,如何评价?
儿子嫌弃瘫痪的母亲,竞想活埋母亲,事后被人举报救出母亲,而母亲却担心儿子被判刑,这大概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虎毒不食子吧!\"
可母亲瘫痪却遭儿子嫌弃……据新闻报道:今年5月2日,58岁的马乐宽因母亲瘫痪把屋子弄得臭臭的用手推车,将母亲从家里拉去离家2公里外的一处废弃墓坑活埋儿子居然活埋瘫痪的母亲,马乐宽犯了故意杀人罪,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而母亲却担心儿子会被判刑,说明母亲对儿子的做法不会去计较,也想全心去保护儿子,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母爱是伟大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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