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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我xx(某种罪行)了”能作为定罪的证据使用?
证据,被告人,自己的什么时候“我xx(某种罪行)了”能作为定罪的证据使用?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什么时候“我xx(某种罪行)了”能作为定罪的证据使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所以,被告人供述只有和其他证据配合使用才能作为定案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定案根据不一定是一个单独的证据。大多数情况下,定案根据都是一系列的证据,这些证据都可以被称为定案证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其他证据作为旁证的,嫌疑人的供述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能作为一个证据的。
但光这个证据是不够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用以定罪的证据首先要具有证据资格,也就是有进入法庭的作为证据进行讨论的资格。如果被告人供述等证言是用非法方法获取的,比如刑讯逼供、疲劳审讯,那么这些供述连证据资格都不具备,更不用谈是否具有证明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刑事诉讼法中有一类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这个指的就是犯罪嫌疑人对整个事实的叙述,包括承认自己的罪行的内容和为自己行为辩解的内容。
自己承认自己的罪行,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言辞证据当中的一部分,从形式上说,一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当你说出“我犯了某种罪行”以后,并且经过司法机关合法手续记录在案,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承认自己犯了罪,就可以根据你自己承认的内容对你进行定罪,要定一个人的罪需要一个完备的证据链条,就像一条项链一样,中间如果断了一环,这个项链就戴不起来了。证据也是这样,它是环环相扣的,你自己的承认也是其中的一环,但是这环能不能和其他环节衔接起来,形成一条要整的链条,还要看案件的其他证据情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完整证据链中,一个如此证据才有用。单一或其他证据不足以恰合,不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新的刑事诉讼法立法宗旨明确强调……刑事案件当中如果只有证人证言肯定是不能对被告人定罪的,要注重调查研究,除了证人证言和自己的口供之外,公安机关需要有其他能够证明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才行,只有案件事实清楚,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口供能做为直接证据吗?我也很疑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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