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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和美国普遍爱狗,有人说这是文明典范,中国该学习,认同吗?
养狗,的人,都是欧洲和美国普遍爱狗,有人说这是文明典范,中国该学习,认同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欧洲和美国普遍爱狗,有人说这是文明典范,中国该学习,认同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我声明自己没养狗,但是也不反对养狗,相反还建议要关爱与人类亲近的宠物。
古今中外,狗都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中国,有“好狗不咬新女婿”“好狗不挡道”“狗仗人势”等许多说辞,近代,还有邓世昌冲敌舰,忠犬救主人的故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住房条件的改善,养狗很普遍,过去一家人口多,吃都吃不饱,家里空间小,养狗的人家当然很少。
换个话说,养宠物也促进了一些产业的发展,像各种狗粮,宠物医院的等。从这方面看有益于经济发展,有益于人民的精神生活。
但是,事物的发展都有它消极的一面。每年狗都有发情期,疯狗伤人常常被报道,被狗咬伤的人惨不忍睹,有的小孩被毁容,甚至终身残疾,不及时注射疫苗还会引发狂犬病,有些养狗的事主逃避责任,态度恶劣,
挑战众道德底线,引发了“人命重要,还是狗命重要?”的社会讨论。
在欧美国家,普遍法律健全,对宠物有很严格的管理制度,养狗要交一笔不低的保证金,狗伤人责任人要负监管责任,受害方会有某基金会或保险公司理赔。
最后,还是要说,没人反对养宠物,但是养宠物要严格遵守城市宠物管理规定,不影响他人休息,出门给狗狗,带上防咬口罩,栓上狗绳,注意环境卫生。
谢谢,和谐社会需要每个公民去维护!(图片来自于网络,侵权必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欧洲和美国的爱狗可能是基于完善的领养宠物狗法律法规,对于不牵绳子、随地排泄、吠叫扰邻等违规一定次数的宠物狗,其主人会被剥夺饲养权力,宠物狗会被视作流浪狗进行收容处理。还可能有罚款。
在美国对于宠物狗,在美国基本是被视为私人财产管理的。部分州设有关于虐待动物的法律,但是非虐待的处死是不适用的。宠物犬的管理严格程度接近英国,违规犬主失去饲养权,犬只由收容中心收容并寻找新的主人。而对于直接丢弃的宠物犬,美国公民是有权对其开枪的,因为流犬可以认定为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流浪狗被处死前
美国,对流浪犬的收容85%以上是由警-察负责的。收容过程中一旦流浪犬做出攻击行为就会被当场击毙。被收容的流浪犬有10天左右时间等待领养,未被领养的会被装入密封舱灌入毒气处死并焚烧。
这个应该是比较真实的现状,在美国的话对于直接丢弃的宠物犬,美国公民是有权对其开枪的,因为流浪犬可以认定为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而且没人领养的狗狗,通常不会交给动物保护组织,因为可能再次被丢弃,流浪犬最好的归宿就是被领养。
真正爱狗的人是不会随意丢弃狗狗的,所以我们看到国外养狗的人基本上都是爱狗人士。话说回来对于养狗我们是应该学习,对于流浪犬的处理,对于虐待狗狗 以及养狗的一些不文明习惯进行处罚,我想的话哪些不爱狗的人应该就会望而却步。这个时候大家看到的估计就都是文明养狗了。
个人愚见谢谢邀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养狗爱狗就成文明典范了??狗虽为宠物但毕竟还是畜生!按照吸引力法则,沉迷于狗性是不是离人性就远了一点呢?若足还奉为文明典范那更是荒唐可笑!你要学吗??中国的儒家思想和大乘佛法才是欧美人应该学的文明典籍!因为这些典籍倡导的是弃恶扬善,和而不同,文明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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