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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已故的名著网络连载收费是否侵权?为什么?
作者,著作权,起点作者已故的名著网络连载收费是否侵权?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作者已故的名著网络连载收费是否侵权?为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网友!首先声明作者己故,如发现有冒充者,可依法起诉,,,,,,,侵权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起点而言,可能不仅仅是几百年前的作者要连载收费,连现有的作者在逝世后的50年后的版权费也归了起点,这真是收费受到死,不要脸到九泉了。
至少起点爆出吴承恩也是签约作者,这个事情是非常搞笑的,收费收到了400年后,这是非常滑稽的事情。有的朋友说,这仅仅是代表起点和西游记的出版方谈好合作,代表出版方收费,那么吴承恩先生作为签约的VIP作者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享有的著作权是作者逝世后的50年,具体的定义是这样的
1、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的50年从作者死后开始计算,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为止。作者生前著作权受合法保护。
2、其次,著作权中有“三项权利”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它们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所以,作品的著作权完全是属于作者的,从来没有说哪个著作权属于哪个出版社或者网络的出版社,起点的这种规定,完全是因为阅文集团垄断了80%的网文市场,心野了,妄想通过垄断制定游戏规则了。
这种俗话说,就是吃相太难看,和之前的视觉中国一样,以为著作权是可以转移到出版方,但是这种行为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而且,不仅仅是西游记,网友爆出,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起点都要收费观看。这就是一个只想赚钱的垄断企业的恶果,一个这样的企业如果是或是保护作者的权力,我是不相信的。
版权保护是必要的,想打着版权保护的旗号赚钱是可耻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赶巧了,已故作者贼道三痴的作品起点整改后,最近一字不差在微信小说里面出现了,起点原版本因为有些词语下架,本来他留给家人还偶尔有些收入,现在一分都没了。你品,细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超过一定年限就是属于全世界共同的财富,所以应该没有侵权这一说了,但是有不要脸的公司太牛逼,能跑到地府和作者签订协议据为己有,所以以后我们最好不言不语不写,谁知道他会和汉字的发明者签订协议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键看是否超过著作权保护期?如果超过了就不侵权,否则就侵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不知道哦,应当和专利一样要保护期的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有声主播欧杨林海来回答这个问题,四大名著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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