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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奥巴马能够成功当选为美国总统是必然还是偶然?
巴马,美国,总统你觉得奥巴马能够成功当选为美国总统是必然还是偶然?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诚然,共和党也知道这次的竞选压力,所以派出了麦凯恩这一员大将,殊死一搏。回顾麦凯恩的一生你可以发现,他可以说是美国的军队英雄,是弱化版的艾森豪威尔。毕业于美国的海军学院,在越战出生入死,被俘虏5年之后回国,成为全国皆知的大英雄,军衔晋升至美国的海军上将。1982年当选美国联邦参议员,成为美国共和党中的重量级人物。属于美国共和党中的”温和派“。麦凯恩在1997年被时代杂志列为”美国最具影响力的25人“,同时在2000年获得总统提名,2004年坚定地支持布什一派。论执政经验和对国家安全观念,外交领域的经验,麦凯恩绝对是远在奥巴马之上的。而且,他还是美国越战的大英雄,美国的海军上将。他所带的头衔和影响力,比奥巴马只强不弱。但他还是输了,不过是以4%的选票差距遗憾落败。
我们再来分析奥巴马:奥巴马在2008年参选总统时年仅47岁,可以说是算得上比较年轻的。奥巴马是哈佛大学的“极优等”法律博士。并在哈佛读书期间被《哈佛法律评论》选为首位非洲裔美国人主席。在全国第一次出名。1996年奥巴马首次踏入政治,并于1998当选为州议会参议员,2004年首次担任;联邦国会参议员。2008年奥巴马参选美国总统,并击败了麦凯恩。
可以说,奥斑马除了学历比麦凯恩高点,非洲裔的身份特殊(也并没有什么优势),其他的竞争条件就没有能够获胜的,但奥巴马很懂得利用自己的特殊,利用自己的个人魅力。
个人魅力向来在美国的总统竞选者中是很重要的。很多人把奥巴马比作肯尼迪第二,他也有意向这个形象靠拢。作为美国名副其实的“第一家族”肯尼迪家族向来是被美国人所拥戴的。第一家族的荣耀让奥巴马赢得 了肯尼迪家族留下的人脉和影响力。
第二,奥巴马很懂得利用自己的背景,和独特的肤色。奥巴马从不打少数民族的牌,而知坚持不同宗族的团结融合,强调种族平等团结。这一立场使他在赢得许多美国各色人种的普遍欢迎,再加上他的哈佛精英出生,普通的家庭背景,年轻时做混混吸大麻的年少轻狂。他的独特吸引了大批的少数族裔,甚至赢得很多白人精英的支持。(在美国,人们往往最佩服那种靠自己努力上进的精英阶层或者是家庭一般白手起家的富豪。)不仅如此,他的个人魅力还给他带来了一群向来对政治漠不关心的青年群体的支持。
三,超强的筹款能力和大力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自己。奥巴马共赢得6.2亿美元的筹款,差不多是麦凯恩2.3亿美元的三倍。同时在网络上的宣传,奥巴马的广告宣传投入也比麦凯恩更多。“我们能”的竞选口号,更是为奥巴马展示了潮气蓬勃的变革形象。对于2008年的美国来说,经融危机沉重地打击了美国经济,美国人民迫切需要一个懂得变革创新的总统带领美国人民走出经济泥潭。而这也是奥巴马获胜的最重要因素。在美国的两党中,经济政策一直是美国民主党的强项,百年一遇的巨大经融危机为奥巴马和其背后的民主党创造了极为良好的环境条件。
天时当然不是麦凯恩失利的唯一原因。竞选用款的捉襟见肘使麦凯恩团队不得不弃车保帅,丧失进攻锐气;副手美女佩林给选民带来最初的新鲜后逐渐演变为麦凯恩团队的包袱,甚至一度引发内讧;金融危机爆发后,麦凯恩棋行险招宣布“暂停竞选”以全力应对危机,结果救市方案的首次投票受阻不仅使他博取选民好感的努力成为泡影,还严重影响了自己在选民心目中的诚信;而之后通过攻击奥巴马与恐怖分子的关系等“抹黑”企图让选民看到了他的气急败坏,反而抹黑了自己的形象。 而反观奥巴马,他代表了美国人普遍急需变革的心态,如今的美国,内忧外患,金融危机,战争泥潭,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解决,国家需要变革,因此代表变革的奥巴马自然顺应了潮流,加上年轻选民的支持,以及他克服危机的决心。
于是在竞选前期一直占据巨大优势的麦凯恩和奥巴马在最后的竞争中,逐渐陷入劣势,再加上他之前一直是布什总统的坚定支持者,而布什在美国选民的心中,早已和保守划上句号,麦凯恩无论如何都不能撇清和布什的关系。因此,在变革与保守中,麦坎恩以41%的选票对上奥巴马的45%,最终遗憾落败。
反观俩人,奥巴马也许能够当选,有着许多的天时地利条件,但归根结底,还是变革与保守的决胜下,人民的选择。奥巴马能够赢得总统选举,我觉得,这是必然,因为要发展必然需要变革,而奥巴马做的就是变革。这也可以给我们的发展有一些借鉴,人民总是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够不断通过改革不断促进自身发展,可以说,我们中国如今的成就,就是源于改革,以及开放。所以,我们仍要不断对我国的社会进行改革,最终实现我们伟大的中国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奥巴马必然的,因为他已经当过了[捂脸][捂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魅力是赢得美国总统大选不可或缺的因素,奥巴马是这方面的绝佳代言人。
很多人把奥巴马比作肯尼迪第二,他也有意识地向这个形象靠拢。两人同样年轻英俊,同样哈佛毕业,同样参议员出身,同样一讲成名、口才卓绝。奥巴马曾刻意模仿肯尼迪,其努力得到了肯尼迪家族的认可:肯尼迪弟弟称他为肯尼迪最佳政治继承人,肯尼迪女儿则毫不犹豫地表示:“等了半辈子才等到和父亲如此相似的人。”于是,“第一家族”的荣耀温暖了奥巴马。
更重要的是,奥巴马小心翼翼地使用自己的背景。他不打少数民族的牌,坚持强调不同种族的团结与融合,这个一贯立场使他大受欢迎。他的非洲血统,他带有浓郁亚洲风情的夏威夷和印尼岁月,他做混混吸大麻的年少轻狂,他的哈佛法学院的精英教育背景等等,让他可以在面对不同人群时都能找到相通点,从而吸引了少数族裔,赢得了很多白人精英的支持,还调动了一向对政治漠不关心的年轻人。
大选日,奥巴马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魅力:美国媒体称此次大选大约有1.3亿选民投票,达到1960年以来最高水平。有评论指出,“奥巴马一代”(18岁至30岁的年轻人)是奥巴马获胜的关键因素。在参与今年美国大选投票的选民中,每10人中有1人是首次参与投票,他们大部分都是年轻和非白人选民,其中大约有2/3的新选民年龄在30岁以下。据悉,每5个新选民中就有1名黑人和1名西班牙裔美国人,而奥巴马成功吸引了2/3的西班牙裔选民以及几乎所有参与投票的黑人选民。此外,奥巴马还成功地吸引到女性选民过半数的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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