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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中国银行原油宝4月21日美国原油交割这波“骚”操作?
原油,中行,合约如何看待中国银行原油宝4月21日美国原油交割这波“骚”操作?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钱一下子烧光了 成燃油宝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是石油突然变得必须倒贴,而是美国金融大鳄割韭菜。美联储把白纸印刷成绿纸在全世界割了一遍羊毛,然后华尔街拿着绿纸再割了一遍韭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行原油宝事件背后折射的金融服务能力和金融服务意识问题
中行原油宝事件近期持续发酵,很可能引起集体诉讼,投资人的巨额损失和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不说,在国际上也会造成中国金融管理能力不足的恶劣影响,但是也希望这一事件能给国人留下深刻教训,吃一堑长一智,成为我国全民金融素养提升的一个推进剂。
一、中行原油宝的产品设计是有问题的。
1.我们来看他的交易时间:通常情况下,国际原油产品(含WTI原油和布伦特原油)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至次日凌晨2:00,伦敦冬令时(伦敦10月最后一个周日至次年3月最后一个周日)结束时间为次日凌晨3:00。若为合约最后交易日,则交易时间为当日8:00至22:00。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时,原油宝各合约交易时间可能发生调整。
而国际原油的交易时间为8:00至次日6:00,即使正常交易日在这中间也有3-4个小时的时间空挡,而风险、波动最大、最易被操控的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为当日22:00,与国际交易时间差了8个小时,要知道这是国际市场,而非国内的一亩三分地,有3、4个小时就足以发生很多事情了,更遑论8个小时,一旦方向做错,而波动又极大时,国内客户事实上具有极大的风险。
我们可以看到,中行原油宝的交易时间设置有问题。
2.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信息显示,2020年5月的美原油期货合约将在当地时间4月21日进行交割。为了避免被强制平仓,部分交易者往往会提前平掉5月的合约,重新建仓下6月的合约,而中行原油宝的展期日为4月20日。事实上,工行、建行的原油产品在4月16日左右就已经进行展期了,中行的展期日设置极为不合理。
我们国家对商品期货合约交割日规定: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因为他们有套期保值的需要与资格。
事实上,大商所和郑商所对个人客户的强平规定是:自交易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对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持仓强平;对个人客户交割日管理最短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也要求必须在交割日前三天空仓,上海原油期货是与国际充分接轨的,无论出于何种考虑,中行至少应该参考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设定展期日。
我们可以看到,中行的展期日设置极为不合理。
二、风险意识不够,没有底线思维,应对局势变化能力不足。
这里有两个信息极为重要:
1.据“券商中国”消息:“4月20日(国际油价暴跌出现负油价),中行在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上持有的多头高达2万余张,而当时该合约全部持仓就10万多张,等于中行一家占到了20%,这里肯定是有问题的。”有消息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2.据券商中国的消息,4月15日,芝商所清算所发布测试公告称,如果出现零或者负价格,CME的所有交易和清算系统将继续正常运行,所有常规交易和头寸处理都可以在清算中执行,即已经完成了测试准备。也就是说,就在几天前,芝加哥交易所完成了石油0价格和负价格测试,由此交易所系统打开了交易合约的负价格“开关”,于是也就有了上演石油暴跌至-40美元一桶、买油倒找钱的历史奇观!
做过期货市场的人都知道,期货能让人一夜暴富,也能让人一夜破产,作为专业投资人,必须具备足够的风险意识和强有力的底线思维,所有操作必须流出足够的腾挪空间。
就拿交割日前的平仓来说,多头签定买油的合同后,在最后履约期之前必须平仓,除非打算真的去履约买石油。而一旦空头手头有大量的油,同时明知多头是个投机客,并非真正需要石油的产业客户,就可以对多头进行逼仓——明知多头不可能在履约期大量买油,空头就可以“打死也不平仓”,从而逼着多头屈服——要么在履约期租用价格高昂的油船和仓库,来把巨量的油拉去存仓库,然后自己慢慢卖,要么就以极低的价格平仓,让空头赚取巨大差价。而距离最后履约期越近,多头就越被动,也就只能屈服于空头的杀价。
而中行原油宝的移仓时间定在4月20日22时,距离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时间仅仅不到两天,稍有期货交易常识的人都知道,哪怕是散户,移仓换月也需要留下充足的提前量,更何况是手握大量仓单的大机构。这可以理解成,在5月合同即将履约时,买方不想要货,则可以和卖方选择平仓,然后重新订立6月的合同。当前,美国的油库几乎全部存满了,买方在全美国都找不到足够的油库来存美油,摆明了不可能去交割现货石油,因此更应当提前和卖方商量平仓,才能有更大的主动权。一旦到了履约前的最后一天才提出解约,自然会被卖方诈到放血。
中行原油宝的移仓时间定于4月20日22时,这里存在两大问题,首先,这个时间过于接近最后交易日,让自己陷于被动。其次,该时点过于明确,把自己的底牌都透露给了对方(通常大机构的移仓换月操作都是高度机密,不会把自己的操作节奏透露给市场),当然,这个我们可以不必苛求,因为作为一家身兼交易平台和做市商的机构,约定明确展期日也是合同的一部分。
在中行原油宝的展期操作中,我们从制度上没有看到他的专业素养,在实际操作中呢?中行自身作为投机商,并无接受这些现货的能力,一家却独占交割日20%的多单,一旦出现抛售踩踏,将出现何种后果?有谁会来接盘?2015年的股灾记忆犹在,而今就忘了风险,这是怎样的一种心大呢?如果说某一日交割展期是政策规定,那么在明知自身持有超比例多单及存在出现油价负值的超大风险的情况下,不能及时向客户发布风险提示,是否涉嫌风险告知责任未履行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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