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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这辈子不可能打工”走红的周某于4月18号出狱,你怎么看?
周某,南宁市,盗窃罪因“这辈子不可能打工”走红的周某于4月18号出狱,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曾因“这辈子不可能打工”言论走红的男子周某齐将于4月18日出狱,这也是他第四次出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个人的专用表情包:
“打工这方面,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进看守所感觉像回家一样,在看守所里的感觉比家里感觉好多了!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的!”
——这是真名叫周立×、绰号叫“阿三”,江湖人称“窃·格瓦拉”的惊世名言。
这个叫周立×的人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他在2007年至2015年的8年间,先后因盗窃罪、抢劫罪“四进宫”。
2016年由于犯抢劫和盗窃罪被被判刑四年6个月,也就是最后一次的刑期将于2020年4月18日,就是今天,将会执行完毕。假如没有特殊情况,现年36岁的周立×应该被刑满释放。
今天(2020年4月18日)上午8时,据知情人透露,周立×已经出狱。
对于这么一个人,一个充满“喜”感的有名窃贼出来,人们的心理是忐忑的,因为他最多的盗窃物品就是电瓶车、电瓶。所以奉劝大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电瓶车以及电瓶车上的电瓶。
不过,又是4年6个月过去了,“窃·格瓦拉”会不会幡然醒悟呢?也实在难说,毕竟世道已经变了,电瓶车、电瓶现在也并不值几个钱。
或许,他还真的从此就打工挣钱了呢?或者做一做“网红”,做一做电动车的电瓶生意?反正各种可能性都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约。还是传播正向的为好![祈祷][祈祷][祈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知道是不是他真实的想法,如果是,这是其基于自身生活环境一个畸形的价值观,不分美丑,不辨是非,此刻的出狱于他可能真的是一场灾难;如果不是,这只不过是他为引起大众关注,博取眼球的一次"SAO"操作罢了,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不搭理就是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知道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来了就重新做人,做个网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党的执政理念,从1921年建党,到49年建国,再到2020年全面小康,一直以来都是围绕着五个字:为人民服务!
上到国务院、各部委、最高检、最高法,下到社区基层的办事处、片区网格管理员,这些所有的单位共同组成了一个闭环,而广大的劳动人民,就处在这个闭环之中,包括你我,包括题中的周某。
在这个闭环里,监狱系统,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只不过针对的是一小部分曾经在现实社会里行差踏错的特殊群体,它起到的社会作用不单单是惩戒教育顽民,而是以服务人民的名义,为整个社会兜底,我们可以理解为:打补丁!(周某被南宁司法所一早接回
周某作为监狱系统服务的对象,按照我党的执政方针是要被改造成一个三好公民的。但是从他近10年时间里累计四进宫的经历来看,前三次享受的改造服务显然不成功:
第一次:
2007年6月4日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07年12月24日刑满释放;
第二次:
2012年10月10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12月5日刑满释放;
第三次:
2014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2015年1月23日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15年6月16日刑满释放;
以上,你看,单纯从思想和教育上企图感化周某,明显是行不通的。他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力和说到做到的执行力在盗窃的独木桥上越走越远,一日千里,如期换来了他的第四次服刑经历:
2015年10月19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5日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执行逮捕;
2016年9月19日因盗窃罪、抢劫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即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
也就是昨天,周某已经刑满释放。而这一次,司法方面终于有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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