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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熔炉”案到N号房事件到鲍某明性侵养女,为什么性侵案(尤其是性侵儿童)层出不穷?
孩子,自己的,未成年人从“熔炉”案到N号房事件到鲍某明性侵养女,为什么性侵案(尤其是性侵儿童)层出不穷?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从“熔炉”案到N号房事件到鲍某明性侵养女,为什么性侵案(尤其是性侵儿童)层出不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能认为小市民,碰到了别有用心的江湖骗子。鲍某人作为一名律师,凭三寸不烂之舌,巧言花语骗小女孩的母亲,要收养一个女儿,可以到大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当鲍律师的阴谋得逞后,以忙为理由推三拖四,故意不办收养手续。在小女孩14岁时,又以各种威胁生命安全手段,将其强奸,(未成年少女胆小怕事),不敢对他人诉说,成了鲍某人任意发泻兽性的工具。因鲍某这条老色狼不顾小女孩来例假,随意玩弄手段惨忍,促使小女孩多次报警求助,派出所迫于鲍某权势压力不予立案。少女看见求助警方无望后,选择自杀,烟台警方肯定会不了了之。天网灰灰,疏而不漏,要不是引起南京警方的高度关注,这女孩早晚有一天,会冤死它乡!(鲍某作为一名律师精通法律,为逃避法律制裁,肯定会精心设计,把小女孩当作性奴、强行霸占4年之久没有人性,必须从重从快判处极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女孩的母亲有问题,把自己的亲生女儿过继一个40多岁没有结婚的男人,这是典型的拜金主义绑大款,十四岁被性侵那时岁数小不懂亊,亊过四年成人了兴许心理膨胀金钱没打到要求就报案,女孩儿的母亲是放鸽子的,他母亲有罪,不能放过他母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震慑,让性侵没有进行时
字游天下
性侵,尤其性侵未成年人,实在令人愤怒复愤怒!这样的案例为什么越来越多?我想,这跟我们的处罚有很大关系。
鲍某案暂且不说,要看后续究竟如何。强奸未成年人是一个太老太老的老问题。这跟人的动物性紧密相连。人类在进化,而有的人完全在退化。退化到低等动物界。
曾经看到过军阀马步芳在青海的糜烂生活记录。谁看了不会拍案而起?数十年,被他性侵的女性高达5000多。其中包括他的亲外孙女与亲侄女。老禽兽曾说过一句“名言”:生我者我生者外无不奸。听到这话,简直恨不得将这个狂兽千刀万剐。
不过,真因为有这句“名言” ,马步芳暂时还算半个人。起码,他还放过生他的母亲与他生的女儿。不过,最终女儿生的女儿还是被其性侵,半个人也做不成,还是做兽――狂兽。
问题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比马步芳还不知廉耻,他们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不放过,沦为人兽。
百度一下,强奸亲生女儿案成打跳出。生活中,这样的案例也不时发生。令人愤怒,出离愤怒。
人兽,顾名思义,就是人中禽兽。本不想触及这类丑行的字眼儿,然而还是按捺不住心中那怒火。同时,接收到一些信息,憋了很久。正巧遇到这个问题,不吐不快。
听熟人说,她们那里一个兽父在野外性侵亲生女儿时出现意外,两人无法分离,几乎致死。故被人发现。此时人们才知道,女孩的两个姐姐也曾被兽父性侵。后不甘凌辱,两姐妹运嫁它乡。
不知道生活中发生这类犯罪的几率是多少,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几率不大,但确实存在。具体的案例不少。听到都恶心。发生这类案例的,有的家庭破碎,女方死亡或者离婚的多一点。有的家庭完整,仍然要做这令人不齿之恶。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无不令人愤怒!
自己的亲生女,未成年的女儿,小的不过几岁,那么小,那么弱,一个做父亲的,需要尽最大的努力去保护她们。那些兽父――不配称,只能称作人兽,他们却反其道而行之,趁女儿年幼无助,强力施暴,令女孩儿们痛苦不堪,蒙羞一生。说实话,这类人兽已经丧失做人的资格,最好判死刑。
我国的法律对特别恶劣的强奸犯可施以死刑。不过,执行起来似乎又没有那么严厉。我看过一些案子,一些强奸犯一而再再而三地强奸未成年人致死。为什么?为什么要留这样的人活在世上?仅仅因为罪犯在狱中表现还好,就减刑?杀人,然后说声对不起。就没事儿了?那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吧?问题是,那些未成年的女孩死了一个又一个,强奸犯兼杀人犯出来后继续作恶,有必要留这样的罪犯吗?
强奸犯罪量刑在国外有些奇葩。有的判几百年。有的判一千多年。人生不过百年。没必要。一个死刑就够了。如果取消死刑,可以借鉴韩国的。这类人兽,毒害自己的女儿,比其他强奸犯更可恶可恨。对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放过,理应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让他永远生活在煎熬之中。比如化学阉割。以暴制暴,有时是必要。对罪恶的原谅,就是对正义的亵渎。
人兽中,雄性居多,暴力威胁,女孩根本无法避免性侵。
然而,人兽中的雌兽就不知道是怎么样炼成的。
一个母亲,可怜自己的儿子没结婚,没有尝到女人的滋味。于是,主动献身,跟儿子睡。真……
一次散步,几个中年妇女在高声摆谈,他们那出了怪事。一个留守的孙子给她的婆婆做了一个儿子。婆孙恋?简直不堪入耳。真有这样的事?她们说真的。
我无语。
亲子类的强奸当然是个案。我国人口多,发生这类案例的机率较大。更多的是非血缘关系的强奸。不说职场内的成人世界,仅未成年人被奸案就不少。我们所知道的,可以说,仅仅是冰山一角。因为,面对丑恶,尤其是面对家丑,在暴力或者名声的影响下,有的人选择沉默。
那些混蛋为什么那么泯灭人性?那么猖狂?个人觉得,除了缺乏防范意识以外,尤其是那些做母亲的,对女儿的家教存在严重问题。另外,处罚是一个问题。如果法律条款更加细化,执法严厉,较大程度上可以遏制犯罪。
朗朗乾坤,不能藏污纳垢。严厉打击犯罪,威慑犯罪,让罪犯不敢轻举妄动,对犯罪零容忍,给女孩们一个干净的家境与社会环境,应该任重而道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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