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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年老后,已出嫁的女儿要不要轮流照顾父母?
父母,女儿,都是农民年老后,已出嫁的女儿要不要轮流照顾父母?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在农村有普遍认知,女儿出嫁后要不要回家照顾年老的父母!那是肯给的。都说养儿防老,女儿才是照顾父母的小棉袄!
在农村头些年一般的地方,都是给儿子攒钱娶媳妇!把辛苦半辈子的积蓄都给了儿子,而女儿到了出嫁的时候,有条件的给点没条件的有可能陪嫁不了多少!女儿出嫁后基本家产都是儿子的,在这里是不是有点不公平!但是,风俗就是这样,但这样也改变不了女儿也是照顾年老父母的一份子的责任!毕竟女儿比起儿子来,疼老人的心是细致的!因为到了父母老的需要人照顾的时候,也就是说陪伴你的时候也是按天过了,在这个时候!没有什么牢骚和抱怨的!父母生父母养,到老了就是图的儿女们在身边!
现在年轻一代,一般有两个孩子的,都是同样对待,供吃供花上大学找工作,到父母老了我相信应该比上一代人幸福的多!父母的爱是无私的,儿女对父母的疼爱更是如此!中国的传统美德在这一代更会发扬繁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的责任,但是也要尊重父母的意愿,轮流照顾父母让他们换着地方住他们也不是太愿意,就以我爹娘为例,爹娘是和我一起住的,有次我姐让爹娘去她家住几天他俩都不愿意去,有次去我舅家我爸没去,就在我哥家里吃饭,等我们回来他说在老大家吃饭不自在,父母长时间在一个地方吃住是不太愿意换地方的。
父母生养了我们,就算有几个兄弟姐妹也不要轮流照顾,要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了:只要是父母亲坐的,不论男女子女,在父母年老生病卧床不起时,女儿尽管嫁人了,但她有权利和义务考敬老人父母,子女之间轮流值班照顾老人,合理合法,理所当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赡养老人只是儿子的义务吗?显然不是。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赡养老人不仅是儿子的义务、女儿也有义务,满足条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民年老后,已出嫁的女儿该不该照顾父母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儿子女儿都是父母所养,由其在农村有一个传统封建思想,那就是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严重,认为女儿是外人,儿子才能传宗接代,到现在的年代,世代发展了,光靠男孩是靠不住的,男孩女孩都是自己亲生,要一样对待。已出嫁的女儿也要体会到父母一生的不容易,生下你就是又怕你冷,又怕你热,又怕你吃不饱,又怕你穿不暖,一旦又点不舒服,父母的心都急的跳出来,难到父母没有为你的一生超心吗,老人老了,不能干活了,不能自理了,女儿就要主动和自己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互相商量把父母伺候好,让父母度过美好的晚年,要做到家和万事兴!不要去计较谁得利益多了,谁得利益少了,老人一辈子所得的收获都是为了孩子们,所以只要是父母所生,都有照顾老人的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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