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请问开旅游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旅行社,万元,旅游请问开旅游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开一家旅游公司需要的条件比较多。
首先你得需要资金,一家旅游公司的资金一定要充足,开个公司是要花很多钱的,租写字楼,买办公耗材,招聘员工,都需要资金。另外购买车辆,请导游也是需要的。
其次就是公司资质,旅游公司有很多种,有旅行社,也有专门发布旅游信息的旅游公司,还有专门的私人订制的旅游公司,这些公司的资质都是不一样的。
再者需要真心诚意的合作伙伴,开公司很累,也很麻烦,遇到的困难也很多,一个人是不容易开起来的,这就需要几个可靠的合作伙伴,一起吃苦一起创业。
最后就是关系资源了,有好的关系和门路,对你来公司有帮助,有关系就有业务,有业务就可以从中赚钱。
以下就是我对你想开公司想法的一点浅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设立旅行社旅行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注册国际旅行社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国内旅行社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5.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需要以下条件:
经济条件:首先您要有办公场地,例如办公室,接待室等,那么就需要装修,打理等,肯定需要大量的资金;其次您需要客源,有了客源才有市场。那么您就需要在宣传方面出一点资金;最后就是您需要招揽员工,员工的工资也需要开支
另外您还需要向当地旅游局支付30-50万元的押金,用处就是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或者対旅游者产生经济侵害或损伤时,首先拿出来处理事情的费用;以下为您列举几条开旅游公司的具体要求:注册一家旅游公司,有着繁琐的手续和硬性限制.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首先办理旅游公司得满足先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旅行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二)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旅行社的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①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②传真机、复印机;
③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四)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设立旅行社,需要提交这些资料: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简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下同)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二)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三)企业章程;
(四)经营场所的证明;
(五)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缴纳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应当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范围内,选择存入质量保证金的银行。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质量保证金为20万元,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质量保证金为140万元
(二)旅行社在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存期由旅行社确定,但不得少于1年。账户存期届满1个月前,旅行社应当办理续存手续或者提交银行担保。
(三)旅行社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以及旅行社与银行达成的使用质量保证金的协议。
前款协议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①旅行社与银行双方同意依照《条例》规定使用质量保证金;
②旅行社与银行双方承诺,除依照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划拨质量保证金,或者省级
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降低、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文件,以及人民法院作出的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生效法律文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质量保证金。
(四) 旅行社符合《条例》第十七条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规定条件的,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旅行社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其出具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的文件。
(五) 旅行社按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补足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补足的证明文件。
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一般步骤:
1、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所需的三个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