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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女儿,由于财产分配不公,都拒绝抚养老人,该怎么帮助老人?
老人,财产,女儿三个女儿,由于财产分配不公,都拒绝抚养老人,该怎么帮助老人?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养老,财产谁也不给,去养老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问法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活着的时候就把财产分完,唉!就是的确养了三个孝顺女儿也要留养老前,可以提前立遗嘱,绝不能提前把养老钱分完!我妈经常一句口头禅,我年轻大了,家里开支都是你们花钱,我钱留着干嘛,我就对她说,钱你留着,看看也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人的财产暂归公。然后让三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等老人百年以后,由负责保管老人财产的部门,听取民众意见,按贡献大小给予分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事情最好办,再把分给三个女儿的财产收回不就够养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最好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三个女儿,让法院来调解!
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赡养老人不仅是儿子的义务、女儿也有义务,满足条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到这个问题,我只想说这个老人真的缺乏思考!!人没死,为什么把钱都给儿女分呢?这不是明明是你制造的仇恨吗?所以我们那以后不到十的那一天钱都不要分给治理,不要太善良,永远放在自己的手里才是最可靠的,而你们对我孝顺,给他分下来所有的财产可以给他对我们不孝顺,谁对我们好就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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