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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商鞅变法是历史上重大的改革和制度创新?
秦国,商鞅,军功为什么说商鞅变法是历史上重大的改革和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不过,这么做也有坏处:会带来土地兼并和扩大贫富差距。随着不断地买卖,土地必然会集中在生产效率最高的一群人手里。那些不善于组织生产的人只能失去土地,沦为贫农甚至流民。这样一来,有能力的人变得越来越有钱,没能力的人变得越来越贫困。贫富差距增大,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甚至会造成政权覆灭。不过这都是后话了,眼前,废除井田制还给商鞅带来了另一大好处:兵源增加了。
西周的时候社会上有两种人,一种是贵族,一种是奴隶。这其实是简化的说法。说得更详细点,可以分成三种人:最上面是贵族,中间是“国人”,最下面是奴隶。所谓“国人”,他们没有贵族的那些特权,但也不像奴隶那样失去人身自由,他们靠着自己的劳动赚钱,生活在城市内,有点类似于今天的普通市民。
在西周和春秋时,军队由贵族和国人组成:军队的主力,也就是在马车上作战的,是贵族和专业的武士。马车周围的步兵,就是国人。这个制度有个大问题:相对于全国的总人口来说,贵族和国人的数量太少了。商鞅废除了井田制,依附在井田制上的农奴变成了普通的农民。农奴没有多少财产,打赢了仍旧是无产者,所以他们不愿意打仗,战斗力极低。农民就不同了,他们有家有业,只要给予足够的奖励,就可以成为优秀的士兵。商鞅规定:任何人只要杀了一名敌兵,就可以立刻当官。杀得人越多,官当得越大。杀到一定程度还可以当贵族。这套系统在当时是革命性的:当时中国还没有科举制度,老百姓没有机会出人头地。更何况在分封制下,人由血缘定身份,老百姓更不可能出头了。
商鞅的这个政策,等于给了普通百姓一个改变身份的机会:参加打仗,就有机会成为贵族,进入上层社会。这刺激了百姓为国效力,也为国家选拔出大量优秀的战争人才,战国时代秦国名将辈出,军事上无往不利,和这一政策是分不开的。全民都可以参军的政策还扩大了战争的规模。春秋时代最大的战争也就二十几万人参加,战国时代就已经达到上百万人的级别了。前面说过长平之战秦国动员了一个郡所有15岁以上的男丁参战,这种全民动员的情况,也只有商鞅变法之后才能发生。
西周分封制带来的一个后果是出现了贵族。贵族之所以是贵族,是因为他们永久占有一块土地。现在,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了,意味着有些贵族会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失去自己的土地。他们连生活保障都没有了,怎么还能算是贵族呢?所以,允许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就意味着贵族阶级的消失。在变法以后,贵族的身份不再是永久的了,而是谁为国家贡献得多,谁就能进入上层阶级。那些对国家没有贡献的贵族,国家要取消你的身份。
这条规定其实是改变了社会资源的分配方式。商鞅推行这条政策,就是要把好处给那些对国家真正有贡献的人。分封制消失了,奴役农奴的贵族消失了,新兴的土地拥有者就不能再称为“奴隶主”或者是“贵族”了,而是改称为“地主”。相应的,劳动者也不再是“农奴”,而是“农民”。
从秦朝开始,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西周之所以采取分封制,是因为国家没有能力建立一套完善的官僚系统,只能把地方事务交给诸侯管理。现在到了战国时代,社会生产力提高了,官僚系统终于可以建立起来了。这就是商鞅建立的郡县制。郡县制对诸侯的诱惑力极大。
郡县制有利于国家稳定。在分封制下,天下是一个个诸侯的私产,地方官吏都是诸侯任命的,官吏的财富、权力都是诸侯给的,这些官吏只效忠诸侯,不效忠中央朝廷。这样做的结果是诸侯逐渐独立,都不听中央朝廷的话。变成郡县制以后,所有地方官员的财富和权力都是中央朝廷给的,他们因此只效忠于中央朝廷。而且地方官拥有的权力并非终身,朝廷可以随意撤换,地方独立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现在,我们再回来看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大环境是全社会的生产力提高。直接原因是有商鞅这个聪明人制定了一系列合理的变革措施,这些措施消灭了过去的分封制和奴隶制,代之以更先进的郡县制和封建制,提高了秦国的社会生产力。秦国的国力变得强大,因此可以在兼并战争中打败其他国家,最终统一中国。中国的社会制度也从此由分封制变为郡县制,由奴隶制变为封建制,并延续了两千多年。所以我们把商鞅变法称为“大变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变法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是分封制崩溃、中央集权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原有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
首先我们看看商鞅变法的具体措施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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