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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一个月内相继去世,两个姐姐第二天就要卖掉父母的房子分财产,大家怎么看?
父母,大姐,遗产父母在一个月内相继去世,两个姐姐第二天就要卖掉父母的房子分财产,大家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的父母于2020年1月9日和31相继因病去世。父母住院期间,大姐以自己有病为由没有陪床过一天,父亲住院十几天,大姐只去过一次待了不到一小时,父亲去世、火化也没去见最后一面。母亲去世出殡,大姐的女儿以感冒为由也没去。父亲去世不到24小时,大姐就指使二姐和两个女婿去父母家翻箱倒柜找钱、找房产证之类,没有找到她们想要的东西后污蔑这些东西都被我拿走了,而且大姐和二姐同时要求马上把父母的房子卖掉分财产,因考虑到父母刚过世要有个烧纸烧香的地方,且房子面临拆迁,被我拒绝,两人竟将我起诉至法院,要求平分财产且负担诉讼费用,而且栽赃说我是要卖掉房子。本身我对遗产平分就没有异议(有录音为证),而且父亲住院期间,我垫付医药费2万多,老二垫付不到2万,老大只出了1千多,说好费用均摊至今也没有把这笔费用结算(父母所有的身份证、死亡证明之类的资料全部在老二手里),对此我非常气愤,希望大家来评评理,用舆论来谴责这两个畜生,我也会积极去法院应诉讨个公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觉的两个姐姐这么急着卖房分财产是不合适的,这是对攵母的不尊重不孝敬。父母尸骨未寒怎么能这样做呢?房是父母遗下的,是子女追思攵母的一个象征,是一个念想,要卖也要等最后一个死者过了五七或一年再卖,死人也要有尊严。卖房款均分可以但要把住院期间为父母所花的费用提出来后再均分,住院时的花销提出耒谁花多少归谁多少,剩下的均分但老大住院期间照顾的少要主动少要一些,少要的那部分钱由二姐弟弟再均分,各得所得,各分所劳,认为一万元就是大数目,低于一万的兄弟姐妹之间可以不计较,最后等拆迁之后分钱或卖房更合适,要考虑到共同利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她们无权变卖父母遗产,你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父母若有存款可分一部分给她们,其余的少费话,她们命运不好有个弟弟,子承父业及遗产没毛病,嫁出的女,泼出去的水,去婆家争遗产或继承遗产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俩姐做法太过分了,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不到一个月父母双亡应该多照顾弟弟点,可为了钱财六亲不认啊,真的可称呼为“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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