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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郭某鹏,获刑一年半,是轻是重了?
他的,疫情,知法犯法郑州郭某鹏,获刑一年半,是轻是重了?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个人对此次国家的量刑还是比较满意的。我谈下个人的看法。
首先,这是一个举世瞩目的恶性事件,全国都在紧盯着,所以不存在任何徇私舞弊的可能,法律的公正是无疑的。
其次,我们要从他的主观意识上去考虑判决的轻重。郭某鹏的行为当然是不能接受的,做为一个郑州人我也是气愤不已的。但是大家需要看清楚的是,郭某鹏的行为是属于瞒报、自私、不顾大局,是典型的无知行为,不是知法犯法和故意法律对抗的行为。有些人可能并不认同不是知法犯法这一点,那么我们可以看看法律是什么时候明确规定此类情况从重量刑的呢?是在郭某鹏之后,在此之前政府并没有意识到这种情况的出现,毕竟二战之后第一次!
最后,我必须要说的是,事情的关键就在于郭某鹏是个幸运儿,此次疫情可以说是国难,国家不会有过多经济上的考量,否则大家都懂得,一亿两到三周的经济损失不可估量。郭某鹏幸运的另一个方面,是他没有完成大规模传染!尽管这其中原因是政府部门的功劳,但对于郭某鹏来说,没有在国家最关注的方面造成重大恶果。
综上,郭某鹏已经得到应得的惩罚,大家不用对此耿耿于怀。但是要告诫每一个人的是,今后如果再出现此类事件,可能就上不封顶了!郭某鹏的判决可以说是警示国人,下次可就是打击犯罪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
这个量刑刚刚好,不轻也不重!
其实每个人都是疫情下的受害者,雪崩之前,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本次判罚,主要目的在于惩罚警告的目的,不在于惩罚。搞清楚这一点就不要带着情绪看郭某某了。
造成的影响太不好了:
1-影响河南复工复产复业大局。
2-特殊时期造成影响太大。
3-多少小企业因为他背负更长更多债务。
4-个人瞒报知法犯法行径令人痛恶!
但是特殊时期,不是郭某某就是李某某,恰巧此人撞上了!
当然他也为他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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