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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求教?
纳税人,大病,医疗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求教?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本人33岁,这几天看到个税反退问题,忍不住想吐槽下。关于个税抵扣,赡养老人我独生子女,在外地工作,父亲还是尿毒症加糖尿病,一周三次透析还有每月icu,但是没有满60周岁不能抵扣;夫妻结婚年因为身体和两地原因,一直要不到孩子,还要吃各种药,也没有子女教育抵扣。一年收入全算19.5万,就住房贷款能给抵扣1000,同事和我差不多,但是我每月扣税1000多,他只有200多,太难受了。难道父母没满60周岁我就不赡养了么?一点税都不给抵扣么?气死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您的邀请。
您说的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6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
1.赡养老人
享受条件: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年满60岁(含)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点可以再关注下。
2.大病医疗
(1)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
目前,尚未将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纳入到市民的大病医疗扣除范围内。我们可以持续关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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