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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超过20年,房子没过户怎么处理?
父母,房产,兄弟姐妹父母去世超过20年,房子没过户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父母去世超过20年,房子没过户怎么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母去世二十年一直没办理过户,是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才可以办理过户,但是对于继承时间是没有限制的,父母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子女,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题主提到,父母去世超过20年,房子没过户。如果想对房产进行处置,答案只有一个:没法处置。这里有两个关键点提示一下题主:
1.办理房产过户,是能对房产处理的唯一途径。
2.已经超过诉讼受理期限,争议无效。
下面就这两个方面解释一下:
办理房产过户
大家知道,我国房产遵循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登记制度解决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房子是归谁的。只有有产权的房产,产权人才能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没有办理过户、房产属于父母、父母已经过世多年,这三个条件加起来,就意味着:房子目前没有产权人,任何人均无权对房产做任何处置(售卖、出租、甚至居住)。
办理父母的房产过户,唯一的方式就是继承过户。先把父母的房产继承下来,确定继承人,然后将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让房产变成“有主”。
有几个要点提醒题主,如果不办理的话:
争议风险。房子可能这么些年来都没有争议,但是,一旦有争议,就是大争议。道理很简单:房子值钱,时间拖的越久,有权利分房的人就越来越多,“眼红”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没有所谓的“自然归属”。父母去世之后,不存在房子自然归子女。不办理继承手续,房子一直就空着。
利益损失。未来房产如果发生任何变化,例如拆迁、损毁等,都会造成房子这笔巨额财产的流失,很可能最终的结果就是“没”了,谁也得不到。
超过20年,对继承的影响是什么?
题主拖延的过久,超过了20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点——
我国现行《继承法》中规定:继承提请诉讼的最长时效是20年。解释就是:如果从房产发生继承之日(产权人去世)起,超过二十年再提请诉讼,是不受理的。
对于继承的影响是什么?
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任何有权利分得房产的人,都可以分得,无论合不合理。
我们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父或母任何一方去世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即题主的祖辈)还在世,而父母又有兄弟姐妹。等到祖辈去世的时候,父母的兄弟姐妹就有了继承权(转继承)。
这种情况下,现在无论题主乐不乐意、想不想打官司,都没有用——父母的兄弟姐妹只要不放弃,就一定能继承你们家的房产。
这里我们还不算父母的兄弟姐妹有去世的。如果有这种情况,他们的子女依然可以继承——依然可以分你们家的房产。
这只是举个简单的例子。再如,如果题主有兄弟姐妹、而且他们孝顺程度还不一,万一谁都不放弃,也只能接受,没有太多的办法。
所以,这里给到题主的建议就是:除非不在意父母的房子、丢了就丢了,否则抓紧去办理房产的继承过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继承权办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选 办理继承公证,在办理过户手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系子女可以直接继承。不会受到拆迁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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