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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离婚现在孩子跟我,怎么到西安上六年级?
户籍,子女,西安我和老公离婚现在孩子跟我,怎么到西安上六年级?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办理居住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的户口在西安,那么孩子跟你的话是可以在所在社区辖下的小学上学的。但是如果你户口不在西安的话,首先你属于特殊人群,你要了解特殊人群在西安就学政策:
(一)保证随迁子女等不同群体有序入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流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开放,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便利。
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状况,要分别提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相关规定,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工作。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来陕工作外籍人员子女,需在我省入学就读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优待政策落实。
(二)落实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和《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以市为单位制定2019年度军人子女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中考政策优待的具体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做好招生录取有关事宜。
(三)落实公安子女优待政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报考普通高中时应降分录取,具体降分办法按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功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公政〔2018〕159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你的问题你应该是属于第一种,你可以选择:
第一:大学生落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落户,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规范高校新生落户等户籍办理程序的通知》(西公通〔2014〕461号)文件精神办理。
(二)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规范
(一)办理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1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5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7〕4号)。
(二)办理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三)所需材料。
户籍民警应当严格审核申办人提交的以下证件证明,且所有入户人员信息均须在网上对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要重点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及在逃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等信息,核查无误的,在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上加盖“个人身份信息已与网上核对”核验章及审核人名章;所有材料复印件都要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核验完毕的,当场将原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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