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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6年分手,共同用的钱要赔偿吗?
也是,财产,用了同居6年分手,共同用的钱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 在登记结婚之前 曾公开 同居生活 能否 连续计算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并依此分割财产问题的复函】
对于符合 结婚条件 的男女 在登记结婚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与 登记婚姻关系 合并 计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即是:能!
即:婚前同居并公开 算入 婚姻存续期间。
如果您符合以上情况,是需要的!
再说,无论在情理或人情,
男方给予女方适当赔偿也是应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分手?一方的责任还是双方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有原因就不该提这些事情,如果对方责任可以量力而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爱都爱了 ,付出是双方都有的,虽然分了但毕竟曾经相爱,为曾经的彼此留一个好的背影不是更好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共同用的钱无需赔偿,但如果是单方赠与,对于大额性财产,一般都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所以在结婚目的无法达成之时,可以要求返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需要还,法律好像没有这个规定,不过说实话,就免了肯定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出于良心,也可以适当补贴一点,能在一起真的不容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没说清楚。是你因为他而动了手术吗?还是怎么回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居6年分手?同居三年不结婚就该考虑分手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我觉得没必要赔偿吧!毕竟有过曾经,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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