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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并且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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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小媳妇欢乐视频秀,很高兴能来回答这个问题。
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产均为共同财产。
所有相应的夫妻共同债务也有一定的标准:主要基于家庭生活的开销,以及对共有财产的使用,管理,收益和处分产生的债务均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但是还有一点,属于非共同债务:假如一方在另外一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并且债务分配仅为个人所用时,这个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欠债是否用于家庭共同开支,若是一方的赌债,恶意欠债,是不需要共同偿还的,当然需要举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需要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情况,没有离婚,不管你咋想的,法律上都要共同还债。。。逃不掉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需要还,这两年相关的法律规定一直在颁布,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主要看有没有以下两种情形:
1、是不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共同意思表示指夫妻双方同意、一方借款另一方追认等情形。
2、有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在家庭日常生活以内的需要没有借款的夫妻一方举证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债权人举证用于家庭生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自己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一方欠债,并且没有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共同偿还债务。如果进入了诉讼离婚的程序,在法律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分为两类
1生活性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银行贷款,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医疗,家用开支,购置物品等。
2经营性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从事生产投资。⑴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引起的债务,不管是夫妻的一方经营,还是双方共同经营,应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⑵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引起的债务,虽由一方经营另一方知道从事非法活动,而不反对的应认为是共同债务。 如果一方并不知道,应为个人债务。
如果感情在,夫妻应共同面对生活困境,若感情确已破裂可进入法律程序,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的取证,对债务做出详细认定。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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